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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时女方故意不上班离婚怎么判

赵* 吉林-吉林市 离婚咨询 2026.01.25 15:20:34 303人阅读

分居时女方故意不上班离婚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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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分居时女方故意不上班不影响离婚判决,法院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判决离婚依据,财产分割一般均等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女方困难可获帮助,子女抚养权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定。
法律解析:
法院判决离婚主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女方分居时故意不上班不在判决离婚的考量范围内。若一方起诉离婚,需证明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等法定情形。在财产分割方面,依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通常均等分割,同时会适当照顾女方和子女的权益。若女方因不上班生活困难,可要求另一方给予适当帮助。而子女抚养权的判决,会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综合考量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因素。

如果您在离婚相关的法律问题上还有疑问,比如不知道如何收集感情破裂的证据,或者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有具体的困惑,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会为您提供专业的解答和建议。

2026-01-25 20:54: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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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居时女方故意不上班不影响离婚判决,法院判定离婚关键在于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一方起诉离婚需证明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等法定情形。
2.财产分割方面,夫妻共同财产通常均等分割,同时会适当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若女方不上班致生活困难,可要求另一方给予适当帮助。
3.子女抚养权判决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会综合考量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因素。

解决措施和建议:起诉离婚方应积极收集法定情形的相关证据。在财产分割协商时,困难方要合理提出帮助诉求。争取抚养权的一方需展示自身抚养优势,以保障子女健康成长。

2026-01-25 19:30: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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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法院判决离婚的核心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而非分居时女方是否故意不上班。一方起诉离婚,需提供诸如重婚、与他人同居等法定情形的证据。
(2)在财产分割方面,夫妻共同财产通常进行均等分割,同时会适当照顾女方和子女的权益。即便女方在分居期间不上班,在财产分配时也会考虑到其合理权益。
(3)若女方因不上班导致生活困难,可要求另一方给予适当帮助,这是法律对弱势一方的合理保障。
(4)子女抚养权的判决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会综合考量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多方面因素。

提醒:起诉离婚时应收集好法定情形的证据,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因案而异,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6-01-25 19:02: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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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想离婚,起诉方需收集能证明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法定情形的证据,如重婚的结婚证明、与他人同居的照片视频、家暴的报警记录等。
(二)财产分割方面,夫妻共同财产通常平均分配,可协商适当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若女方生活困难,可准备证明生活困难的材料,如失业证明、经济收入低的证明等,向另一方要求适当帮助。
(三)争取子女抚养权,需展示自己更有利于子女成长的抚养能力和条件,如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教育背景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026-01-25 17:19: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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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居时女方不上班不影响离婚判决,法院判离关键是夫妻感情破裂。起诉离婚要提供重婚、同居、家暴等法定情形证据。
2.财产分割上,夫妻共同财产通常均等分,会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女方不上班生活困难,可要求对方适当帮助。
3.子女抚养权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会综合考量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

2026-01-25 16:03:13 回复

对于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需要居住证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在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有员工现居住地的证明,可以是居住证也可以是住房合同还可以是房东的证明。并不一定非要居住证。申请工伤认定时要求居住证的目的是为了证明发生事故地点是在员工上下班的路线上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1、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即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如果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和现在住的地方不一致,只能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时,应当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有:(1)户口簿(常住户口簿)(2)居民身份证(3)《结婚证》(4)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5)双方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片各两张。2、如果办理居住证超过一年可以诉讼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时被告居住地人民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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