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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债权方面,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这意味着双方在债权上有平等的权益,比如对外借款形成的债权,夫妻都有权主张。
(2)债务方面,夫妻共同债务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基于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像夫妻共同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二是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例如日常购物、子女教育费用等。若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负债,通常不算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情况的除外。
(3)夫妻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离婚时要协商债务分担,协商不成法院判决,不过该约定或判决只对夫妻双方有效,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
提醒:
在婚姻关系中,涉及债权债务时要保留好相关凭证。对于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债权人应注意收集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的证据。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25 17:48: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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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权处理建议:夫妻双方应保留好债权相关凭证,如借条、借款合同等。对于债权的行使和收益分配,双方可提前沟通达成一致意见,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二)共同债务应对:对于基于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双方要明确知晓债务情况并妥善处理。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正常承担即可。若遇到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另一方要注意收集该债务未用于共同生活等相关证据。
(三)离婚债务处理:离婚时,夫妻双方应积极协商债务分担,签订书面协议。若协商不成,要积极向法院提供债务相关证据,由法院公正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026-01-25 15:59: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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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权: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获得的债权,比如对外借款产生的债权,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权益平等。
2.共同债务:一是基于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如双方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的;二是为家庭日常开销的债务,像购物、子女教育费。
3.个人债务:一方超出日常所需的债务,一般不算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等。
4.责任承担:夫妻对共同债务连带清偿,离婚协商分担,协商不成法院判,但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
2026-01-25 15:50: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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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通常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基于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和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一般不属于共同债务,夫妻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律解析: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姻存续期间的债权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平等享有权益。而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有明确范围,基于共同意思表示以及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原则上非共同债务,但有特殊情况除外。夫妻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离婚时虽可协商债务分担,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但该约定或判决仅在夫妻内部有效,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如果您在婚姻债权债务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25 14:20: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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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姻期间债权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平等享有权益,比如对外借款形成的债权。而债务方面,界定较为复杂。夫妻共同债务包含基于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以及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一般不算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
2.解决措施与建议:
-夫妻双方在处理债权债务时,应增强法律意识,明确共同债权债务的范围。
-对于可能产生争议的债务,双方应及时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并留存相关证据。
-离婚分割债务时,要合理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寻求法院公正判决。但需注意,无论内部如何约定,都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
2026-01-25 13:22:4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