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阶段解除取保候审有发现被取保候审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和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两种情形。
解除程序需先由公安机关办案人员提出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再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接着制作相关决定书、通知书并办理解除手续;最后将决定书送达被取保候审人和保证人,通知执行机关退还保证金。
对于保证金处理,若被取保候审人在期间违反规定,已交纳的保证金可能部分或全部没收;若未违反规定,解除时应退还保证金。
建议公安机关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解除操作,确保流程合法合规。同时,对于保证金的处理要做到公平公正,保障被取保候审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公安阶段解除取保候审存在两种情形。当发现被取保候审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时,意味着其可能不存在犯罪事实或者情节显著轻微等情况,此时应解除取保候审。而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是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限制,到期后也需解除。
(2)解除程序有严格规定。首先由公安机关办案人员提出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再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之后制作相关决定书和通知书,完成解除手续。最后将决定书送达被取保候审人和保证人,通知执行机关退还保证金。
(3)关于保证金,若被取保候审人在期间违反规定,已交纳的保证金可能部分或全部没收;未违反规定,解除时应退还。
提醒:被取保候审人要严格遵守规定,避免因违规导致保证金被没收。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如有疑问可进一步咨询。
(一)若处于公安阶段,当发现不应当追究被取保候审人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就应及时解除取保候审。
(二)解除程序方面,先由公安机关办案人员提出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再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接着制作相关决定书和通知书,办理解除手续。最后将决定书送达被取保候审人和保证人,通知执行机关退还保证金。
(三)对于保证金,若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规定,已交纳的保证金可能部分或全部被没收;若未违反规定,解除时应退还保证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1.公安阶段解除取保候审有两种情况:一是发现当事人不应被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取保候审期限到了。
2.解除程序:先由办案人员提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接着制作决定书和通知书并办理解除手续;最后送达决定书给当事人和保证人,通知执行机关退还保证金。
3.若当事人在取保期间违规,已交的保证金可能部分或全部没收;未违规则解除时退还。
结论:
公安阶段解除取保候审有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和期限届满两种情形,且有相应解除程序,被取保候审人是否违反规定会影响保证金退还。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阶段解除取保候审存在特定情形与程序。当发现被取保候审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时,就会启动解除程序。该程序首先由公安机关办案人员提出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再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接着制作相关决定书、通知书并办理解除手续;最后送达被取保候审人和保证人,通知执行机关退还保证金。若被取保候审人在期间违反规定,已交纳的保证金可能部分或全部被没收;未违反规定的,解除时应退还保证金。如果遇到关于公安阶段取保候审解除方面的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有效的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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