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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的复贷是男方一人签字的并且是离婚后办理的,这种情况下还算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pub****139 河南-郑州 财产分割咨询 2026.01.25 12:01:44 429人阅读

三年循环贷款 第一次夫妻共同签字,第二次的复贷是男方一人签字的 并且是离婚后办理的,这种情况下还算是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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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夫妻共同债务。第一次虽夫妻共签,但第二次复贷在离婚后且仅男方一人签字,不符合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条件。解决方案:若债权人要求女方承担责任,女方可提供离婚证、贷款合同等证明债务为男方个人债务,拒绝承担还款义务。若有纠纷,可走法律途径维权。

2026-01-25 12:12: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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