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后选择无视出轨前夫在法律上可行,但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法律事务时需依法处理。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后双方婚姻关系解除,夫妻间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因此,从情感上无视对方并不违反法律规定。然而,若存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后续法律事务,双方仍需依法履行相应义务。例如,一方不支付抚养费或不配合财产过户,另一方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若在离婚后续事务处理中遇到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离婚后婚姻关系解除,法律上双方不再有夫妻间权利义务,从情感上无视对方是个人意愿且不违法。不过,涉及法律事务时,不能因无视对方而不处理。
1.离婚后双方独立,不存在夫妻间相互扶持、忠诚等义务,在情感上无视对方是个人选择,法律不干涉。
2.若存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后续问题,如抚养费支付、财产过户等,不能因个人情绪而逃避处理。
3.当对方不履行相关义务时,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比如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强制履行财产过户手续。
建议在离婚后,对于情感可依个人意愿处理,但涉及法律事务要保持理性,依法解决问题,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离婚意味着婚姻关系终结,双方在法律上不再具有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此从情感上选择无视对方是个人意愿的体现,不违反法律规定。
(2)不过,离婚后若存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后续事务,双方仍需依法处理。例如,一方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另一方有配合财产过户的责任。
(3)当对方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向法院起诉是常见的解决方式。
提醒:
离婚后虽可在情感上无视对方,但涉及法律事务必须依法处理,遇到对方不履行义务的情况,要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一)离婚后在情感上选择无视对方是个人意愿,法律上可行,因为离婚后双方婚姻关系解除,不再有夫妻间权利义务。
(二)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后续法律事务,不能因无视对方而不处理,要依法履行自身义务。
(三)若对方不履行相关义务,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如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强制履行财产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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