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过失弄坏他人东西拒绝赔偿构成侵权,应承担相应责任。可先尝试协商解决,协商时保留好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沟通记录,要求对方承担修复、折价赔偿等责任。
2.若协商不成,可寻求有调解职能的第三方介入,如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3.若调解无果,受损方需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证据涵盖证明物品归属和价值的凭证,像购买发票、鉴定报告,以及能证明对方过失损坏行为的证据,如现场照片、证人证言等。
4.法院判决后,若对方仍不履行赔偿义务,受损方可申请强制执行。建议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及时采取合适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并且要注重证据的收集和保存。
法律分析:
(1)过失弄坏他人东西属于侵权行为,拒绝赔偿时,协商是首要解决途径。协商能友好解决问题,保留沟通记录可作为后续维权证据,以防对方不认账。
(2)协商不成,找有调解职能的第三方介入调解是次优选择。第三方调解具有中立性和专业性,能更客观地促成双方达成赔偿协议。
(3)若调解无果,受损方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是有力的维权手段。证明物品归属、价值的凭证以及对方过失损坏行为的证据,对于胜诉至关重要。法院判决后对方不履行赔偿义务,受损方可申请强制执行保障自身权益。
提醒:
处理此类纠纷时,要及时保留证据,不同案件情况有别,若遇到复杂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一)当遇到他人过失弄坏东西拒绝赔偿的情况,首先要冷静与对方协商,要求其承担修复或折价赔偿责任,同时保留好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沟通记录。
(二)若协商不成,可寻求有调解职能的第三方,如人民调解委员会介入调解。
(三)若调解无果,受损方需收集能证明物品归属和价值的凭证,如购买发票、鉴定报告,以及证明对方过失损坏行为的证据,如现场照片、证人证言等,然后向法院起诉。
(四)法院判决后,若对方不履行赔偿义务,受损方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1.过失弄坏他人东西属侵权行为,拒绝赔偿时,可先协商,要求对方修复或折价赔偿,同时保留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沟通记录。
2.协商不成,可找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有调解职能的第三方介入调解。
3.调解无果,受损方收集证据起诉,证据有购买发票、鉴定报告、现场照片、证人证言等。法院判决后对方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结论:
过失弄坏他人东西构成侵权,拒绝赔偿时,可先协商,协商不成找第三方调解,调解无果则收集证据起诉,判决后对方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过失弄坏他人东西就属于此类侵权行为,受损方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修复、折价赔偿等责任。在处理赔偿事宜时,首先可自行协商,协商时保留沟通记录,能为后续处理提供有力证明。若协商不成,找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有调解职能的第三方介入调解,能更公正地解决纠纷。若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受损方收集物品归属和价值凭证、对方过失损坏行为的证据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受损方可申请强制执行以维护自身权益。如果在处理这类侵权赔偿问题上遇到难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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