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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都超10岁,夫妻离婚法院如何判

陈* 江苏-连云港 子女抚养咨询 2026.01.23 12:26:20 404人阅读

孩子都超10岁,夫妻离婚法院如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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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离婚时,已满八周岁子女抚养权归属,法院会尊重其意愿,同时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综合多方面因素判决。
2.法院会审查父母抚养能力和条件,包括经济收入、居住环境、工作稳定性等。存在严重不良嗜好、虐待子女等不利于孩子成长情形的一方,获抚养权可能性降低。
3.若孩子长期与一方共同生活,改变环境可能不利其成长,法院倾向维持现状。
4.父母抚养条件基本相同且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老人要求并能照顾的,可作为优先抚养条件。

建议父母在离婚时多考虑孩子感受,营造良好成长环境。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情形的一方应积极改正,为孩子创造更好条件。

2026-01-23 20:36: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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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已满八周岁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法院会着重尊重其真实意愿,这体现了对未成年人自主意识的重视。
(2)法院还会从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出发,综合审查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涵盖经济收入、居住环境、工作稳定性等方面。
(3)若一方有严重不良嗜好或虐待子女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其获得抚养权的概率会下降。
(4)若孩子长期与一方共同生活,为避免改变生活环境对其成长产生不利影响,法院通常会维持现状。
(5)当父母抚养子女条件相近且都要求直接抚养,同时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老人有能力照顾孩子时,可作为优先抚养条件考虑。

提醒:离婚争取抚养权时要提供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不同情况对应方案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23 19:06: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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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父母在争取抚养权时,要积极展示自身良好的抚养能力和条件,如稳定的经济收入、适宜的居住环境、工作稳定等,可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二)若一方存在严重不良嗜好或有虐待子女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应及时改正,避免在争取抚养权时处于劣势。
(三)若孩子长期与一方共同生活,该方要强调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成长的不利影响。
(四)若父母抚养条件基本相同,且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可让老人出具愿意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孩子的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2026-01-23 17:12: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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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离婚涉及已满八周岁子女抚养权时,法院会尊重孩子意愿,同时依据最有利于孩子原则判决。
2.法院会审查父母抚养能力和条件,像经济收入、居住环境等。若一方有不良嗜好、虐待孩子等情况,获抚养权可能性低。
3.若孩子长期和一方生活,改变环境不利成长,法院倾向维持现状。
4.父母条件相当且都要抚养权,孩子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多年,老人有能力照顾的,可优先考虑。

2026-01-23 15:23: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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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夫妻离婚时已满八周岁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法院会尊重其意愿,同时综合多方面因素,从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在处理已满八周岁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时,子女的真实意愿是重要考量因素。不过,法院并非仅依据孩子意愿,还会综合审查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像经济收入、居住环境、工作稳定性等。若一方有严重不良嗜好或虐待子女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其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会降低。若孩子长期与一方共同生活,改变环境可能对其成长不利,法院倾向维持现状。若父母抚养条件相当,且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多年,老人有能力且要求照顾孩子,可作为优先抚养条件。在复杂的抚养权纠纷中,具体情况需具体分析。若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6-01-23 14:18:07 回复

一、夫妻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费用以及流程如下:1、工本费:居民住宅每套80元,如有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2、契税——1.5%(非普通住宅3%)3、印花税——0.1%4、营业税——如果房产证下发不满两年的,需要交纳成交价格5.5%的营业税。已经满两年的普通住宅免交,非普通住宅缴纳出售价格与购买价格差额部分5.5%的营业税。二、依据《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第四条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第十三条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三、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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