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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解,网贷款没到账了但签署了合同
网上贷款签了合同但没到账,这种情况下借贷关系一般没成立。因为借款合同通常以款项实际交付为生效要件。你先别慌,不要按对方要求交钱。可和平台沟通,保留好聊天记录、合同等证据。若对方威胁或要求不合理费用,坚决拒绝,必要时可寻求法律援助维护自身权益。
在法律上,应收账款是一种债权,应收账款质押是一种权利质押。就担保法第七十五条承认的可以用于质押的权利品种看,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所代表的也是一种债权。这些债权与普通应收账款债权的区别在于,这些债权由于有一定的书面凭证作为记载而表征化和固定化了,一定程度上已经具备了物化的性质。而普通应收账款债权由于不具备类似的权利凭证作为表征,在权利的公示、权利的期限及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等要素方面仍存在不确定性,从而在作为质押的标的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但是,担保法第七十五条第四款关于“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之规定,给普通应收账款债权质押的合法性地位留下了空间。从国外的立法来看,应收账款作为一种普通债权来设定质押,也得到许多国家如德国、瑞士等的立法承认。办理流程(1)授信申请人向银行提供申请资料、欲质押的商务合同、应收账款债务人的情况介绍等;(2)银行进行贷前调查,审核授信申请人和应收账款债务人的资质,商务合同的合法合规性,取得应收账款债务人出具的应收账款确认函等;(3)银行根据相关材料进行业务审批;(4)审批通过,签署相关法律文本,办理应收账款的质押登记手续,发放贷款。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小刘和小王为情侣关系时,共同出资购买本案争议房屋,因此该房屋属于原、被告双方共有,双方所占份额多少应按照各自出资比例计算。鉴于原告出资较多,判决该房屋归原告小刘所有为宜。被告小王出资部分,原告应当予以返还,小刘给付小王购房款3.5万元及利息,利息标准按国家银行规定的同期存款利息标准计算为宜。小王欠住房公积金贷款10万元,由小王负责偿还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借贷活动的时候,要签订借贷合同的,合同要载明借款的数额、借款用途等内容,出借人不得用出借款式作为利息预先扣除,法律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如果是自然人借款的,钱没到账的情况下,合同是未生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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