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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非法经营应承担怎样的责任

张* 广西-北海 公司经营纠纷咨询 2026.01.23 12:11:36 396人阅读

进行非法经营应承担怎样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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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应严格遵守国家规定,不参与任何非法经营活动,避免因小失大,遭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二)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和法律培训,确保经营活动合法合规,建立健全的合规审查机制,对经营项目进行合法性评估。
(三)若发现有人进行非法经营活动,可向相关行政机关举报,维护市场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2026-01-23 17:36: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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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法经营要担责。情节轻的,会被行政机关责令停手,违法所得没收,还会被罚款。
2.情节严重构成非法经营罪,得负刑事责任。此罪指违反规定搞非法经营,扰乱市场且情节严重。
3.犯此罪,一般处五年以下徒刑或拘役,可并处罚金;情节特严重,处五年以上徒刑,还可能没收财产。
4.定罪和量刑,要看经营数额、获利、社会危害程度等。

2026-01-23 15:55: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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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进行非法经营需承担法律责任,情节轻的面临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非法经营罪的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解析:
非法经营行为危害市场秩序,会受到法律制裁。情节较轻时,行政机关会责令停止违法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而当情节严重构成非法经营罪,也就是违反国家规定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且扰乱市场秩序达到一定程度,就要承担刑事责任。刑法规定,一般情节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可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还可能面临罚金或没收财产的处罚。具体是否构成犯罪及量刑轻重,要从非法经营数额、违法所得数额、社会危害程度等方面考量。如果遇到涉及非法经营相关的法律问题,难以判断自身情况或不知如何应对,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6-01-23 15:19: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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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法经营会根据情节轻重承担不同法律责任。情节较轻时,面临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非法经营罪,则要承担刑事责任。
2.对于情节较轻的非法经营行为,行政机关会责令停止违法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而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依刑法,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附加或单处相应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附加罚金或没收财产。
3.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构成犯罪及量刑轻重,会综合考量非法经营数额、违法所得数额以及经营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
4.为避免非法经营带来的法律风险,市场主体应充分了解并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合法开展经营活动。监管部门也需加强市场监管,及时发现并纠正非法经营行为。

2026-01-23 14:25: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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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非法经营行为会根据情节轻重承担不同责任。情节较轻时,属于行政违法,行政机关会责令停止违法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进行罚款。这是对轻微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一种纠正和处罚。
(2)当情节严重时,就会构成非法经营罪。此罪违反国家规定,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扰乱了市场秩序。
(3)在刑事责任方面,依据法律,一般情节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还会有相应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罚更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也有罚金或没收财产。
(4)判断是否构成犯罪和量刑时,要综合考虑非法经营数额、违法所得数额以及经营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

提醒:
非法经营风险大,无论是行政处罚还是刑事处罚,都会带来严重后果。不同情况对应不同法律后果,建议遇到相关问题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1-23 13:13:26 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非法经营罪辩护人可以由哪些人担任非法经营的辩护人可以由律师或其亲属担任。一、可从界定范围辩护《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只能适用于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非法经营行为。该条第四项的适用,也不能脱离这个基本前提。因此,对于刑法未明确规定的某种具有一定危害性的行为,若以非法经营罪论处,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一)该行为是一种经营行为。强调此“经营”行为以营利为目的是必要的,这是非法经营罪作为一种经济犯罪所应具备的—个基本特征。如果某种所谓经营活动不是以营利为目的,而是为了公益或者慈善目的,则即便该行为的某些方面不符合有关法规,也应将其排除于本罪之外。(二)该经营行为非法。如果国家法律、法规等未对某种经营行为予以禁止或者限制的,该经营行为不得被认定为非法经营行为。(三)该非法经营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此所谓“市场秩序”包括市场准入秩序、市场竞争秩序和市场交易秩序。这三种秩序都可能成为非法经营罪侵害的客体。如果不满足以上的条件也不成立非法经营罪。二、可从量刑标准上辩护(一)非法经营食盐非法经营食盐20吨以上不满30吨的,为拘役刑或罚金刑。非法经营食盐30吨的,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6吨,刑期增加一年。曾因非法经营食盐行为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食盐10吨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2吨,刑期增加六个月。非法经营食盐50吨,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10吨,刑期增加一年。曾因非法经营食盐行为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食盐25吨的,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10吨,刑期增加一年。(二)非法经营烟草制品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零售许可证,而生产、批发烟草制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情节严重,法定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达5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满1万元;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达50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满10万元;3.曾因非法经营烟草制品行为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数额达2万元的。非法经营烟草制品情节特别严重的,法定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三)非法经营电信业务非法经营电信业务数额在150万元以内的,为罚金刑;1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为拘役刑;20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5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非法经营电信业务数额50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10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拟处有期徒刑的,重处10%。(四)非法经营出版物非法经营数额25万元或者违法所得7万元或者经营报纸1.5万份或者期刊1.5万本或者图书50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1500张(盒)的,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或者违法所得1000元或者报刊300份或者图书50册或者电子出版物20张(盒)的,刑期增加一个月。单位犯罪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述法定基准刑参照点量刑。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非法经营罪怎么进行无罪辩护《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只能适用于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非法经营行为。该条第四项的适用,也不能脱离这个基本前提。因此,对于刑法未明确规定的某种具有一定危害性的行为,若以非法经营罪论处,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一)该行为是一种经营行为。强调此“经营”行为以营利为目的是必要的,这是非法经营罪作为一种经济犯罪所应具备的—个基本特征。如果某种所谓经营活动不是以营利为目的,而是为了公益或者慈善目的,则即便该行为的某些方面不符合有关法规,也应将其排除于本罪之外。(二)该经营行为非法。如果国家法律、法规等未对某种经营行为予以禁止或者限制的,该经营行为不得被认定为非法经营行为。(三)该非法经营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此所谓“市场秩序”包括市场准入秩序、市场竞争秩序和市场交易秩序。这三种秩序都可能成为非法经营罪侵害的客体。如果不满足以上的条件也不成立非法经营罪。二、可从量刑标准上辩护(一)非法经营食盐非法经营食盐20吨以上不满30吨的,为拘役刑或罚金刑。非法经营食盐30吨的,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6吨,刑期增加一年。曾因非法经营食盐行为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食盐10吨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2吨,刑期增加六个月。非法经营食盐50吨,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10吨,刑期增加一年。曾因非法经营食盐行为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食盐25吨的,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10吨,刑期增加一年。(二)非法经营烟草制品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零售许可证,而生产、批发烟草制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情节严重,法定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达5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满1万元;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达50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满10万元;3、曾因非法经营烟草制品行为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数额达2万元的。非法经营烟草制品情节特别严重的,法定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三)非法经营电信业务非法经营电信业务数额在150万元以内的,为罚金刑;1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为拘役刑;20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5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非法经营电信业务数额50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10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拟处有期徒刑的,重处10%。(四)非法经营出版物非法经营数额25万元或者违法所得7万元或者经营报纸1.5万份或者期刊1.5万本或者图书50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1500张(盒)的,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或者违法所得1000元或者报刊300份或者图书50册或者电子出版物20张(盒)的,刑期增加一个月。单位犯罪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述法定基准刑参照点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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