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当现金为夫妻共同财产时,男人未经配偶同意将其赠与婚外情对象,既侵犯了配偶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又违背公序良俗,此赠与行为无效。配偶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婚外情对象返还现金。
(2)若现金是男人的个人财产,赠与行为通常是有效的,一般无法要回。不过,若存在受欺诈、胁迫等可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男人可以撤销赠与,要回现金。
提醒:
若遇到此类财产赠与纠纷,需先明确财产性质。若涉及夫妻共同财产,配偶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若为个人财产,需看是否存在可撤销情形,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若现金为夫妻共同财产
配偶可收集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男人赠与现金的证据等,向法院起诉,要求婚外情对象返还现金。因为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共同财产应协商一致,男人未经同意赠与且违背公序良俗,赠与行为无效。
(二)若现金为男人个人财产
若存在受欺诈、胁迫等可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配偶可收集相关证据,以男人名义向法院起诉撤销赠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同时,民事法律行为违背公序良俗的无效。
1.若现金为夫妻共同财产,配偶有权要回。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非日常所需处分时需协商。男人擅自赠给婚外情对象,侵犯配偶权利且违背公序良俗,赠与无效。
2.配偶可起诉婚外情对象返还现金。
3.若现金是个人财产,赠与通常有效。除非有受欺诈、胁迫等法定可撤销情形,否则一般不能要回。
结论:
若现金是夫妻共同财产,配偶有权要回;若是个人财产,赠与通常有效,除非有法定可撤销情形。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在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共同财产时,夫妻双方应协商一致。当男人未经配偶同意,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外情对象,既侵犯了配偶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又违背公序良俗,所以该赠与行为无效,配偶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婚外情对象返还现金。而如果现金是男人的个人财产,其赠与行为通常是有效的,一般不能要回,但要是存在受欺诈、胁迫等法定可撤销赠与的情形,则可以撤销赠与。如果您在财产赠与等方面遇到类似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