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通常情况下,抚养费是给付到子女成年。这是一般的原则,保障了子女在成年前的基本生活和成长所需。
(2)若子女成年后,还在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者因非主观原因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父母要继续支付抚养费。这体现了法律对特殊情况子女的保护。
(3)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子女,若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且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这考虑到了部分青少年的实际独立能力。
(4)如果父母双方对抚养费期限有约定,且不损害子女合法权益,就按照约定执行。这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
提醒:特殊情况下确定子女抚养费期限较为复杂,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建议咨询以获取更精准分析。
(一)若子女成年但还在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父母应继续支付抚养费。家长要核实子女学籍等证明材料,按约定或判决支付费用。
(二)子女成年后因非主观原因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父母需持续给付抚养费。可根据子女身体状况证明等确定费用。
(三)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子女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且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支付。需收集子女收入证明等证据。
(四)父母双方对抚养费期限有不损害子女合法权益的约定,按约定执行。要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1.通常,抚养费给到子女成年。
2.成年子女若还在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或因非主观原因丧失部分劳动能力、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父母要继续支付。
3.十六到十八岁的子女,若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且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付。
4.父母对抚养费期限有不损害子女权益的约定,按约定执行。总之,特殊情况要综合判定。
结论:
一般抚养费给付至子女成年,特殊情况需结合子女实际情况、双方约定等综合判定给付期限。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及相关规定,通常抚养费支付到子女成年。不过存在特殊情况,若子女成年后还在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者因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父母要继续支付抚养费。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子女,若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且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支付。另外,若父母就抚养费期限有不损害子女合法权益的约定,按约定执行。这体现了法律在抚养费期限问题上的灵活性,以保障子女权益和适应不同家庭情况。若遇到抚养费期限相关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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