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破产后以全部财产对债务负责,这是基于公司作为企业法人,拥有独立法人财产和法人财产权。在破产程序中,法院指定管理人清算财产,按法定顺序清偿债务,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依次清偿职工工资等、所欠税款和普通破产债权。
2.若股东存在未足额出资、抽逃出资等情况,需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的,要承担连带责任。
3.解决措施和建议: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障财产独立清晰。股东要按时足额出资,避免抽逃出资。同时,公司和股东都要关注破产程序,积极配合管理人工作,依法履行义务。
法律分析:
(1)公司作为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财产和财产权,破产时以全部财产对债务负责。这体现了公司独立承担责任的特性,保障了交易相对方的基本权益。
(2)破产程序中,法院指定的管理人会对公司财产清算。按照法定顺序,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这是为了确保破产程序顺利进行;接着依次清偿职工工资、社保费用和法定补偿金,保障劳动者权益;再清偿所欠税款,维护国家税收利益;最后清偿普通破产债权。
(3)股东存在未足额出资、抽逃出资等情形,需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若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是对股东出资义务和公司财产独立性的约束。
提醒:公司股东应足额出资,避免抽逃出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要确保公司财产独立,否则可能面临债务连带风险。不同公司破产情况复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公司破产时,债务人应配合管理人工作,如实提供公司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等资料。
(二)债权人要及时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债权,避免自身权益受损。
(三)股东需确保足额出资,不抽逃出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要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1.公司破产时,需用全部财产偿还债务。因为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财产权,要用全部财产担责。
2.破产时法院指定管理人清算公司财产。先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接着清偿职工工资等、所欠税款,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
3.若股东未足额出资等,要在未出资范围担补充赔偿责任。一人公司股东无法证明财产独立,要对债务担连带责任。
结论:
公司破产一般以全部财产对债务负责,破产时按法定顺序清偿债务,特定情形下股东需担责。
法律解析:
公司作为企业法人,拥有独立法人财产和财产权,所以通常用全部财产承担公司债务。在破产程序里,法院指定的管理人会清理公司资产,接着按法定顺序清偿债务,先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依次清偿职工工资等、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若股东未足额出资或抽逃出资,要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的,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您在公司破产债务处理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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