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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有纠纷三倍赔偿标准是什么

杨** 广东-东莞 房屋拆迁咨询 2026.01.22 10:40:17 400人阅读

房屋有纠纷三倍赔偿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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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纠纷三倍赔偿通常不适用于商品房买卖。在商品房买卖中,若开发商有欺诈行为,如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明、将房屋抵押或出卖给第三人等,导致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解除,买受人可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还能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并非三倍赔偿。
2.三倍赔偿多见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但商品房价值大且情况复杂,不能简单等同于普通消费商品,所以该法的三倍赔偿规定一般不适用于商品房买卖领域。

解决措施和建议:购房者在买房前应仔细核查开发商的相关证件,降低欺诈风险;若遭遇欺诈,及时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2026-01-22 13:33: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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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在商品房买卖中,开发商若有欺诈行为,如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明、将房屋抵押或出卖给第三人等,导致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解除时,买受人可要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同时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并非三倍赔偿。
(2)三倍赔偿常见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过该规则通常不适用于商品房买卖。这是由于商品房价值高且情况复杂,不能简单当作普通消费商品。

提醒:
在商品房买卖中遇到开发商欺诈,要及时收集证据维护权益,不同案件情况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22 12:05: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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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遇到开发商欺诈导致房屋买卖合同问题,买受人可先与开发商协商,要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二)若协商不成,买受人可收集开发商欺诈的证据,如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明的文件、房屋抵押或二次出卖的相关材料等,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2026-01-22 11:35: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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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纠纷三倍赔偿多适用于商品房买卖中开发商欺诈情况。不过按规定,开发商欺诈致合同无效等,购房者可要求返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且让其承担不超已付房款一倍赔偿,非三倍。
2.三倍赔偿常见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但一般不适用于商品房买卖。因商品房价值大、情况复杂,不同于普通消费品。

2026-01-22 11:08: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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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房屋纠纷中商品房买卖开发商欺诈时,买受人可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而非三倍赔偿,三倍赔偿一般不适用于商品房买卖领域。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规定,当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存在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明、将房屋抵押给他人或出卖给第三人等欺诈行为,致使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解除,买受人可获相应赔偿,但额度是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虽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有三倍赔偿的规定,但商品房价值巨大、情况复杂,不能简单等同于普通消费商品,所以该三倍赔偿通常不适用于商品房买卖。如果遇到房屋纠纷且不确定自身权益及赔偿情况,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准确了解自身权益并合理维权。

2026-01-22 10:44:53 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网友提问:商品房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可以适用新消法三倍惩罚性赔偿吗律师解答:我个人觉得,首先你如果购买的房屋是用来自己居住,而不是拿来出租或其他投资性使用,就应当认定为购房的消费者,应当适用消费者保护法;其次,关于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的问题,由于房屋主体结构至关重要,主体结构不合格是不能居住的,如果经房屋质量检测部门认定确为主体结构不合格,开发商隐瞒了不合格的事实,应当被认定为是一种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应当适用三倍赔偿的规定。最后,考虑到目前对这一问题法学界有不同认识,我觉得现实中支持三倍赔偿的可能性较小,但是通过可以争取让开发商尽可能多的给予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一、房产纠纷何时可要双倍赔偿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第9条的规定,以下五种情况可以适用双倍赔偿。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3、订立合同时,出卖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4、订立合同时,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5、订立合同时,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另外,该《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还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若误差比超过3%,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给买受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经济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合同法第113条第二款也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惩罚性赔偿责任是以合同法第113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的惩罚性赔偿责任原则为依据的,但不是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直接适用。其适用条件和结果上都与消法第49条的规定有所不同。二、房产纠纷惩罚性赔偿适用的情形有哪些1、恶意违约根据《商品房合同司法解释》第8条,恶意违约包括两种情形: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至商品房所有权移转之前,出卖人对在建工程与建成后的商品房享有所有权,其有权处分名下财产,将在建工程抵押于第三人获取建设资金,或者将商品房再次出售于第三人。不同权利发生冲突时,需要审查抵押合同与后买卖合同的效力,第三人利益得到保护,意味着买受人合同目的落空,其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当然,保护第三人利益,不是为了维护出卖人的自由处分权,而是保护善意第三人基于对不动产物权登记的信赖而进行的交易行为。买受人主张惩罚性赔偿以出卖人恶意违约,买受人缔约目的不能实现而请求解除买卖合同为前提,反之,以下情形下买受人不必主张解除合同,更无需主张惩罚性赔偿:(1)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但出卖人及时解除抵押,买受人能够实现合同目的;(2)第三人行使抵押权,支付全部或者大部分房款的买受人可以主张其权利优先于抵押权;(3)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但选择向前买受人履行合同,或者后买卖合同无效,前买受人能够实现合同目的;(4)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买受人可以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2、欺诈根据《商品房合同司法解释》第9条,欺诈包括几种情形:(1)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2)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的事实;(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对商品房交易欺诈问题,法律给予了严格的规定,其惩罚力度也是比较强的。因为房产纠纷涉及的金额一般都比较大,双倍惩罚性赔偿就更为关键,所以建议购房者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及时向房产纠纷专业律师求助。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网友提问:商品房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可以适用新消法三倍惩罚性赔偿吗律师解答:我个人觉得,首先你如果购买的房屋是用来自己居住,而不是拿来出租或其他投资性使用,就应当认定为购房的消费者,应当适用消费者保护法;其次,关于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的问题,由于房屋主体结构至关重要,主体结构不合格是不能居住的,如果经房屋质量检测部门认定确为主体结构不合格,开发商隐瞒了不合格的事实,应当被认定为是一种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应当适用三倍赔偿的规定。最后,考虑到目前对这一问题法学界有不同认识,我觉得现实中支持三倍赔偿的可能性较小,但是通过可以争取让开发商尽可能多的给予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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