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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立案诈骗案件后要怎么处理

杨** 青海-西宁 金融诈骗辩护咨询 2026.01.21 14:33:29 452人阅读

公安局立案诈骗案件后要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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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局立案诈骗案件后,会全面开展侦查工作。调查取证是重要环节,通过询问相关人员、收集各类证据来明确诈骗事实与情节。同时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拘传、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防止其逃脱或继续作案。
2.侦查中若证据不足会补充侦查。侦查终结时,若犯罪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案件将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若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则撤销案件并释放嫌疑人。
3.对于被害人,要与办案民警保持沟通以了解案件进展。在必要情况下,可委托律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保障自身利益不受侵害。

2026-01-21 21:09: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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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公安局立案诈骗案件后,调查取证是关键环节。通过多渠道收集证据,能明确诈骗事实和情节,为后续处理奠定基础。
(2)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是为保障侦查工作顺利进行,避免其妨碍司法程序或继续危害社会。
(3)补充侦查体现了严谨的司法态度,确保证据充分可靠。
(4)侦查终结后,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移送审查起诉或撤销案件,保障了法律的公正实施。
(5)被害人与办案民警保持联系并可委托律师,有助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提醒:
被害人在了解案件进展时要尊重司法程序,委托律师需选择有资质的专业人士。不同诈骗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21 19:37: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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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害人要主动与办案民警定期沟通,比如每周或每半个月询问案件进展,包括证据收集情况、犯罪嫌疑人强制措施情况等。
(二)若自身法律知识不足,在必要时及时委托专业律师,律师可以帮助被害人了解法律程序、提供法律建议以及在合适的时候参与案件处理。
(三)被害人应妥善保存与诈骗案件相关的各类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在需要时及时提供给警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

2026-01-21 18:29: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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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局立案诈骗案后,会进行调查取证,通过询问相关人员、收集各类证据,明确诈骗情况。
2.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拘传、取保等措施,避免其逃跑或继续作案。
3.侦查中若证据不足会补充侦查,终结时若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会移送检察院起诉;若不应追责,则撤案放人。
4.被害人可与民警保持沟通,必要时委托律师维权。

2026-01-21 16:45: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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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公安局立案诈骗案件后会进行调查取证、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等侦查工作,侦查终结根据情况移送审查起诉或撤销案件,被害人可与民警保持联系并必要时委托律师维权。
法律解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立案诈骗案件后开展调查取证是为了查明案件事实,收集的各类证据是认定犯罪的关键。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是为了保障诉讼程序顺利进行和社会安全。若证据不足补充侦查是确保案件质量的必要措施。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是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法定程序,而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时撤销案件体现了法律的严谨性和公正性。作为被害人,与办案民警保持联系能及时了解案件进展,委托律师则可更专业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您在诈骗案件中有相关疑问或需要法律帮助,可随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6-01-21 15:08:16 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诈骗罪公安不立案应该怎么办可以申请复议或者找检察院要求公安机关立案(检察院是对公安机关有立案监督权力的)。《刑诉》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元至20万元以上的。(一)立案标准的第1种情形“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以上”,应当立案追究。这主要是指个人实施刑法第224条规定的合同诈骗的五种情形之一,诈骗他人财物累计数额达到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二)立案标准的第2种情形“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元至20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涉嫌下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被诈骗的受害人可向当地公安部门及时报案,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案情确定是否立案。  报案程序的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第一百六十七条公安机关对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等应当登记,制作接受证据材料清单,并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必要时,应当拍照或者录音、录像,并妥善保管。  第一百六十八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第一百七十一条对接受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  对于在审查中发现案件事实或者线索不明的,必要时,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初查。  初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可以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采取询问、查询、勘验、鉴定和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制被调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  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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