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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权需分情况处理。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若夫妻协商一致转让给股东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配偶成为公司股东。
2.若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以同等价格购买出资额,夫妻分割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若不同意转让也不愿购买,视为同意转让,配偶可成为公司股东。
3.涉及有限责任公司以外的股权,有约定按约定处理,无约定则由法院根据股权价值、公司经营等因素,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分割。
解决措施和建议:夫妻在处理股权分割时应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涉及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时,要及时与其他股东沟通了解其意愿。对于有限责任公司以外的股权分割,可提前约定分割方式,避免纠纷。若无法协商,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判决。
2026-01-21 18:06: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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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分割,当夫妻协商一致转让部分或全部出资额给股东配偶时,若过半数股东同意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配偶可成为公司股东。
(2)若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以同等价格购买出资额,夫妻可对转让所得财产分割。
(3)若过半数股东既不同意转让,也不愿以同等价格购买,视为同意转让,配偶可成为公司股东。
(4)涉及有限责任公司以外的股权,有约定按约定处理,无约定则由法院依据股权价值、公司经营等因素,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分割。
提醒:股权分割情况复杂,不同公司类型和具体情形处理方式不同,建议遇到此类问题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1-21 17:04: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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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协商一致转让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给股东配偶时,若过半数股东同意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配偶成为公司股东。
(二)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以同等价格购买出资额,夫妻分割转让出资所得财产。
(三)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以同等价格购买,视为同意转让,配偶成为公司股东。
(四)涉及有限责任公司以外的股权,有约定按约定分割;无约定由法院根据股权价值、公司经营等因素,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6-01-21 16:31: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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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权,分情况处理。夫妻协商一致转让部分或全部出资额给股东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配偶成为公司股东。
2.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以同等价格购买出资额,夫妻分割转让所得财产;若既不同意转让,也不愿购买,视为同意转让,配偶成为股东。
3.有限责任公司以外的股权,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法院依股权价值、公司经营等因素,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判决分割。
2026-01-21 15:31: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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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权分情况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按股东态度决定配偶是否成为股东或分割转让所得财产,有限责任公司以外股权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法院按相关原则判决分割。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在分割共同财产中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时,若夫妻协商一致转让,过半数股东同意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配偶成为公司股东;若过半数股东不同意但愿以同等价格购买,夫妻分割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若过半数股东既不同意转让也不愿购买,视为同意转让,配偶成为公司股东。对于有限责任公司以外的股权,尊重当事人约定,无约定时法院会综合股权价值、公司经营等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分割。股权分割情况较为复杂,若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21 15:29:0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