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法律分析:
(1)人身损害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一般是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例如身体被打伤,在能明确侵权人的情况下,从受伤当天或发现伤势当天起开始计算时效。
(2)在实践中,伤害明显时,从受伤害且知晓加害人的时候开始计算时效;若伤害当时未被发现,后续经检查确诊且能证明是由侵害导致的,则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3)权利受损后超过二十年,法院通常不予保护,但存在特殊情况时,法院可依权利人申请决定延长。
提醒:
人身损害诉讼时效计算较复杂,不同情况起算点不同。建议及时关注时效问题,若不确定,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21 14:48:02 回复
咨询我
(一)若身体被打伤伤害明显,且知道加害人,应及时收集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现场证人证言等,在诉讼时效内尽快向法院提起诉讼,保障自身权益。
(二)若伤害当时未发现,后续确诊且能证明是侵害引起的,从确诊之日起要注意诉讼时效,积极准备相关材料维权。
(三)即使权利受损害已接近二十年,若有特殊情况,可向法院申请延长保护期限,需准备好能证明特殊情况的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026-01-21 13:18:28 回复
咨询我
1.人身损害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起算。如身体受伤,确定侵权人后,从受伤或发现伤势日起算。
2.伤害明显的,从受伤且知道加害人时开始算;当时未发现,确诊且能证明与侵害有关的,从确诊日起算。
3.权利受损超二十年,法院一般不保护,特殊情况可依申请延长。
2026-01-21 11:22:04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人身损害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算,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且知加害人时起算,当时未发现后确诊的从确诊日起算,权利受损超二十年法院一般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人身损害诉讼时效的起算有明确规定。当身体遭受伤害,若伤害情况明显,且能确定侵权人,诉讼时效就从受伤害且知晓加害人那一刻开始计算;若当时未发现伤害,后续经检查确诊且能证明与侵害有关,诉讼时效从确诊之日起算。不过,为了维护社会秩序稳定,法律规定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法院通常不再提供保护,但存在特殊情况时,权利人可向法院申请延长。如果在人身损害方面遇到相关问题,对诉讼时效把握不准,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21 11:18:52 回复
咨询我
1.人身损害诉讼时效计算以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算。像身体被打伤,能确定侵权人时,从受伤当日或发现伤势之日起开始计算。
2.实践中存在不同起算情形。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且知道加害人时起算;伤害当时未发现,后经确诊且能证明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3.需注意,自权利受损之日起超二十年,法院一般不予保护。但有特殊情况,法院可依权利人申请决定延长。
解决措施和建议:
一是权利人应及时关注自身权利状况,发现权利受损尽快确定侵权人并保留证据。
二是若伤害当时未发现,后续确诊后要及时主张权利,避免错过时效。
三是若面临超过二十年的情况,可在合理范围内尽早向法院申请延长。
2026-01-21 10:22:3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