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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合同解除后,会产生终止履行、责任承担和结算清理等法律后果。尚未履行部分终止履行,已完成工程按质量情况支付价款,合格的按约定支付,不合格但修复后合格的修复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修复后仍不合格承包人无权请求价款。
2.若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违约方需赔偿对方直接和间接损失,如额外支出费用、预期可得利益等。
3.合同解除不影响结算和清理条款效力,双方应按约定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清理债权债务。
建议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明确质量标准、违约责任和结算方式等条款,以降低风险。出现问题时及时沟通协商,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026-01-21 11:39: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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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工程合同解除后,未履行部分不再履行。已完成建设工程质量合格,发包人按约定支付价款;质量不合格经修复合格,修复费由承包人承担;修复后仍不合格,承包人无法请求支付价款。
(2)若因一方违约致合同解除,违约方要赔偿对方损失,涵盖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像额外费用、预期可得利益等。
(3)合同解除不影响结算和清理条款效力,双方需按约定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清理债权债务。
提醒:
工程合同解除情况复杂,不同情形对应法律后果有别,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1-21 11:22: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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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未履行部分,直接停止履行即可,避免后续不必要的投入。
(二)已完成工程质量合格,发包人按约定支付价款,承包人可积极与发包人沟通结算事宜。
(三)工程质量不合格但能修复合格的,承包人应及时安排修复,承担修复费用,修复完成后再要求支付价款。
(四)若修复后仍不合格,承包人需接受无法请求支付价款的结果。
(五)若因一方违约解除合同,受损方收集好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证据,向违约方索赔。
(六)双方按照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进行工程价款结算和债权债务清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6-01-21 09:43: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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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合同解除后,未履行部分不再履行。已完成工程质量合格,发包人按约定付价款;质量不合格,修复后合格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仍不合格承包人无价款请求权。
2.若因一方违约致合同解除,违约方要赔偿对方直接和间接损失,像额外费用、预期利益等。
3.合同解除不影响结算和清理条款效力,双方需按约定结算价款、清理债权债务。
2026-01-21 07:57: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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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工程合同解除后,未履行部分终止履行;已完成工程质量合格发包人按约付款,不合格修复后合格修复费承包人承担,修复后仍不合格承包人无权求偿;一方违约需担责赔偿损失;结算和清理条款仍有效。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工程合同解除产生多方面法律后果。未履行部分不再履行,这是合同解除的基本效力体现。对于已完成工程,以质量为标准确定价款支付情况,旨在保障工程质量和公平交易。若因一方违约致合同解除,违约方赔偿直接和间接损失,是对受损方权益的保护。结算和清理条款不受合同解除影响,确保工程价款结算和债权债务清理有序进行。如果在工程合同解除方面遇到具体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以便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6-01-21 06:26:0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