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1.把银行卡借给他人用于洗钱,如果清楚对方是在洗钱还提供账户,会成为洗钱罪的共犯。按照法律规定,犯洗钱罪的,会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会被判处罚金,也可能只判处罚金;要是情节严重,会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要是不知道对方洗钱,但应该能知道对方利用信息网络犯罪,还提供账户,可能会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样会被判处罚金,也可能只判处罚金。
3.涉及金额四万余元,已经达到相关犯罪的追诉标准了。
4.建议马上停止提供账户,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配合调查,退还非法所得,这样有机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自首、坦白和退赃这些情节,在量刑时会被考虑从轻处理。
2026-01-21 11:06:01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若明确知道他人用银行卡洗钱还提供账户,会构成洗钱罪的共犯。依据法律,一般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还会并处或单处罚金;若情节严重,会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要是虽不明知但应该知道他人利用信息网络犯罪,仍提供账户,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3)当涉及金额达四万余元,已满足相关犯罪的追诉标准。此时应马上停止提供账户,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配合调查并退缴非法所得,因为自首、坦白及退赃在量刑时可作为从轻考量的因素。
提醒:切勿随意出借银行卡,若已涉及相关情况,应尽快自首争取宽大处理,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21 10:13:39 回复
咨询我
(一)立即停止向外人提供银行卡账户,避免继续参与违法活动导致更严重的后果。
(二)主动前往公安机关自首,如实交代整个借卡过程以及所知晓的情况。
(三)全力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包括提供相关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证据。
(四)积极退缴因借卡行为获得的非法所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2026-01-21 08:25:18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借银行卡给他人洗钱,明知则构成洗钱罪共犯,不明知但应知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四万余元已达追诉标准,建议停止并自首退赃争取从轻处罚。
法律解析:
依据刑法规定,若明知他人将银行卡用于洗钱仍提供账户,会构成洗钱罪的共犯。洗钱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并不明知但应当知道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还提供账户,就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此次涉及金额四万余元,已达到相关犯罪的追诉标准。为了争取更好的处理结果,应立即停止提供账户,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积极配合调查并退缴非法所得。自首、坦白以及退赃这些情节,在量刑时是可以从轻考量的。如果对自身情况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如何处理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
2026-01-21 07:24:42 回复
咨询我
1.借银行卡给他人洗钱,若明知对方用于洗钱还提供账户,会构成洗钱罪共犯,按规定,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可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不明知但应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账户,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可并处或单处罚金。四万余元已达相关犯罪追诉标准。
2.解决措施与建议:应立即停止提供账户,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配合调查并退缴非法所得,以此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因为自首、坦白及退赃情节在量刑时可从轻考量。
2026-01-21 06:41:4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