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闯红灯的认定主体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而非交通部,其依据相关法规进行判定。
(2)通常情况下,红灯亮起时车辆车身任何部分越过停止线并继续行驶通过路口,会被认定为闯红灯。
(3)具体判定需电子眼抓拍三张照片,分别是车辆驶过停止线、到达路中间、到达对面路口,缺一不可。
(4)特殊情况如被大车遮挡视线误闯,或为紧急避险闯红灯等,可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渠道申诉,经核实可撤销处罚。
提醒:
行车时要注意观察信号灯,避免闯红灯。遇到特殊情况需申诉时,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若情况复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若不确定自己是否闯红灯,可等待交通管理部门的通知或通过交通管理的官方渠道查询违章记录。
(二)日常驾车时要注意与大车保持安全距离,避免因被遮挡视线而误闯红灯。
(三)遇到需紧急避险而闯红灯的情况,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医院的急救证明、报警记录等,以便后续申诉使用。
(四)当收到闯红灯处罚通知,认为存在特殊情况可撤销处罚时,及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渠道进行申诉。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或者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的违法行为信息,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并经核实的,应当予以消除。
1.闯红灯认定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法规判定,而非交通部。
2.红灯亮起时,车身任一部分越停止线继续行驶过路口,一般算闯红灯。
3.判定需电子眼抓拍三张照片:驶过停止线、到路中间、到对面路口,缺一不可。
4.因被大车挡视线误闯或紧急避险等特殊情况,可通过复议、诉讼申诉,核实后撤销处罚。
结论:
闯红灯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法规判定,需电子眼抓拍三张特定照片,特殊情况可申诉撤销处罚。
法律解析: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闯红灯的认定工作,而非交通部。判断闯红灯的标准是红灯亮起时车辆车身任何部分越过停止线并继续行驶通过路口。这一判定要依靠电子眼抓拍三张照片,分别是车辆驶过停止线、到达路中间、到达对面路口,缺一不可。不过,若遇到特殊情形,像被大车遮挡视线误闯,或者为了紧急避险而闯红灯,当事人可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进行申诉,经核实情况属实后,处罚可被撤销。若大家在闯红灯认定及申诉等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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