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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孩子两周岁以上,女方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不适合和孩子一起生活,男方可争取抚养权。
(二)女方有抚养条件却不履行抚养义务,男方要求孩子随自己生活,法院通常会支持。
(三)孩子八周岁以上,愿意跟随男方生活,且男方具备抚养能力,法院会尊重孩子意愿。
(四)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在争取抚养权时更有优势。
(五)男女双方抚养条件差不多,但孩子长期单独随祖父母生活,且祖父母有能力并要求帮忙照顾孩子,男方更易获得抚养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规定,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2026-01-21 09:21: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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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获得孩子抚养权的情形:
一是孩子两周岁以上,女方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等严重疾病,不适合和孩子生活,或女方有条件却不履行抚养义务,男方可争取。
二是孩子八周岁以上,愿意跟男方生活,且男方有抚养能力,法院会尊重孩子意愿。
三是男方做了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
四是双方抚养条件相近,孩子长期和祖父母生活,祖父母有能力且愿意帮忙照顾,男方更易获抚养权。
2026-01-21 07:37: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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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男方在多种情形下可获得孩子抚养权,如孩子两周岁以上,女方有不宜与孩子共同生活的疾病或不尽抚养义务;孩子八周岁以上愿随男方且男方有抚养能力;男方已绝育或丧失生育能力;孩子单独随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有能力帮忙照顾等。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在确定子女抚养权时,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当孩子两周岁以上,女方存在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等严重问题不宜与孩子共同生活,或者有抚养条件却不履行抚养义务时,从孩子的健康成长考虑,男方获得抚养权更合适。孩子八周岁以上,其心智已发展到一定程度,能表达自己的意愿,法院会尊重其选择随男方生活的意愿。男方绝育或丧失生育能力,意味着其再生育困难,出于保障其生育权益和孩子成长稳定性考虑,会倾向于将抚养权判给他。孩子长期随祖父母生活且祖父母有能力照顾,维持这种熟悉的生活环境对孩子成长有利,男方在争取抚养权时也更有优势。
如果您在孩子抚养权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遇到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6-01-21 06:40: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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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男方在多种情形下更易获得孩子抚养权。包括孩子两周岁以上,女方患有不宜与孩子共同生活的疾病、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孩子八周岁以上愿随男方生活且男方有抚养能力;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孩子单独随祖父母生活多年,祖父母有能力且要求帮助男方照顾孩子。
2.对于有争取抚养权意愿的男方,若女方存在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况,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女方疾病诊断证明、不履行抚养义务的证据等。若孩子已八周岁,要注重与孩子的沟通,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让孩子表达真实意愿。同时,若符合其他有利于争取抚养权的条件,也要积极提供相应证明,如绝育手术证明、祖父母照顾孩子的相关材料等。
2026-01-21 05:26: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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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孩子两周岁以上时,若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不适宜与孩子共同生活,出于保障孩子健康成长的考虑,男方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
(2)女方有抚养条件却不履行抚养义务,而男方要求孩子随其生活,法院基于保障孩子权益,通常会支持男方诉求。
(3)孩子八周岁以上,具备一定的认知和表达能力,若其愿意随男方生活且男方有抚养能力,法院会尊重孩子意愿,男方更易获得抚养权。
(4)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从保障生育权益和孩子成长稳定性出发,男方在争取抚养权上有优势。
(5)男女双方抚养条件相近,但孩子单独随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帮助男方照顾孩子,这种情况下男方也更易获得抚养权。
提醒:抚养权判定需综合多方面因素,不同案情结果可能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21 05:14:1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