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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婚后好朋友的财产应该怎么分

邓* 广东-梅州 财产分割咨询 2026.01.20 05:24:36 401人阅读

婚前婚后好朋友的财产应该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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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财产属个人财产,离婚不分割。能证明婚前购买或取得产权的,归购买方或登记方。
2.婚后财产通常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3.夫妻书面约定财产各自所有,一方为家庭付出多,离婚时可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需补偿。

2026-01-20 07:51: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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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婚后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按原则判决;若有书面财产约定且一方付出多义务,离婚时可请求补偿。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婚前财产因是个人在结婚前取得,所以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只要能证明是婚前购买或取得产权,就归购买方或产权登记方。而婚后财产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先由双方协商处理,当协商无果,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决。另外,若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在离婚时可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如果大家在婚姻财产分割方面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20 06:53: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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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只要能证明是婚前购买、取得产权,财产就归购买方或产权登记方。这保障了个人在婚前的财产权益,避免在离婚时被不合理分割。
2.婚后财产通常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则由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样的规定既尊重了夫妻双方的意愿,也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
3.若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离婚时有权请求补偿。这是对家庭中付出较多一方的保护和认可。

建议:在婚前可通过财产公证等方式明确婚前财产范围。婚后夫妻双方可就财产问题进行合理规划和约定,避免日后产生纠纷。若面临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可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及时寻求法律帮助。

2026-01-20 06:32: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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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婚前财产归属明确,若能证明是婚前购买、取得产权等,该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归购买方或产权登记方。
(2)婚后财产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共同财产;若协议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若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且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需给予补偿。

提醒:
离婚财产分割情况复杂,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1-20 06:12: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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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婚前财产,要保留好购买合同、付款凭证、产权证书等能证明财产购买时间和产权归属的文件,以保障离婚时该财产归自己所有。
(二)婚后财产方面,若双方就共同财产分割能达成协议,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分割方式和内容。若无法达成协议,可向法院起诉,在诉讼中提供财产相关证据,争取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夫妻有书面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的,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要留存好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工作等方面的证据,以便离婚时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2026-01-20 05:33:08 回复

微信群里介绍卖淫信息违法。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二)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三)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四)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扩展资料:案例:网上招嫖牟利介绍卖淫领刑先招聘卖,然后在网上找嫖客,多次为卖淫嫖娼牵线搭桥。经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8月,以介绍卖淫罪判处A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7月前后,A以牟利为目的,在互联网网站发布招聘按摩足疗的信息,打算通过为卖淫嫖娼牵线搭桥的方式营利。同年7月至10月,孙某、吴某、韩某等多名本地及外地女性与A取得联系,双方商量由A联系嫖客,卖淫所得五五分成。A便在上冒充女性进行网上招嫖,与有嫖娼意向的男子商谈好价格、地点后再通知孙某等人,然后孙某等人按照A告知的地点,与嫖客进行易。截止到11月,A共非法获利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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