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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同居关系是否可以索要人身赔偿

母** 黑龙江-牡丹江 同居咨询 2026.01.19 14:44:30 335人阅读

解除同居关系是否可以索要人身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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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纯解除同居关系,不能要求赔偿。因为同居关系和婚姻关系不同,法律没有赋予它像婚姻那样的权利和义务,所以仅解除同居关系时,一方不能以这个为由向另一方索赔。
2.若同居期间一方有过错,实施侵权行为导致另一方人身受损,比如造成身体伤害或影响健康,受害方可以索赔。这是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规定,索赔的依据是侵权行为,和是否解除同居关系没关系。只要侵权行为成立且有损害结果,受害方就能依法要求赔偿。

2026-01-19 19:42: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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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解除同居关系本身并非法定赔偿事由。由于同居关系未像婚姻关系那样被法律赋予特定权利义务,所以单纯解除同居关系时,一方不能因关系解除向另一方索赔。
(2)不过在同居期间,若一方因过错实施侵权行为,致使另一方人身受到损害,如身体受伤或健康权受损,此时受害方可以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规定,向侵权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3)这种赔偿请求权基于侵权行为而非同居关系的解除,即便没有解除同居关系,只要侵权行为成立且有损害结果,受害方就可依法索赔。

提醒:在同居期间遭遇人身损害,要及时收集证据,以便后续依法维权。不同的侵权情形对应不同解决方案,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19 19:25: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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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解除同居关系,若只是单纯解除,不能基于此向对方主张赔偿,因为同居关系没有像婚姻关系那样被法律赋予相应权利义务。
(二)若在同居期间,一方因过错实施侵权行为致使另一方人身损害,如造成身体伤害或健康权受损,受害方可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规定,向侵权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且该赔偿与是否解除同居关系无直接关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026-01-19 17:45: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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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单纯解除同居关系不能要求赔偿,但同居期间一方因过错侵权致另一方人身损害,受害方可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法律解析:
同居关系和婚姻关系不同,法律未赋予其婚姻关系的权利义务,所以仅解除同居关系,一方不能基于此向另一方索赔。不过,若在同居期间存在一方因过错实施侵权行为,导致另一方身体伤害或健康权受损等人身损害情况,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规定,受害方有权利向侵权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这里赔偿请求权的基础是侵权行为,和是否解除同居关系并无直接联系,只要侵权行为成立且有损害结果,受害方就可依法索赔。如果您在同居期间遇到类似侵权问题,不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能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分析和建议。

2026-01-19 16:24: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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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解除同居关系本身并非法定赔偿事由,因为同居关系不具备婚姻关系的权利义务,所以单纯解除时一方不能基于此向另一方索赔。
2.不过,若同居期间一方因过错实施侵权行为致使另一方人身损害,像造成身体伤害或健康权受损,受害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侵权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3.这种赔偿请求权基于侵权行为,和是否解除同居关系无直接联系,只要侵权行为成立且有损害结果,受害方就可依法索赔。

解决措施和建议:
1.遭遇同居期间侵权行为的受害方应及时收集能证明侵权行为和损害结果的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相关视听资料等。
2.可先尝试与侵权方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无果,及时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2026-01-19 15:40:58 回复

一、如何解除同居关系同居是由来已久的社会现象,现在越来越多的年轻人,由于迫于城市生活的压力,选择了先同居后结婚的方式,导致很多同居问题的发生。这种情况是不受婚姻法保护的,因为双方不是夫妻关系。解除同居关系也是有条件的,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一条“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讼的,人民应当受理。”那么根据这一条司法解释,小没有子女也没有共同财产,是不予受理的。双方只要自动解除,不再共同居住就可以了。二、解除同居关系能否索要青春损失费“青春损失费”,是不会支持的。“青春损失费”根本不是一个具有法律意义的词汇,在我国法律中无从找到相关规定。而且这种情况,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精神损害抚慰金补偿的范围之内的。不属于解释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小梅与小强属于“未婚同居”关系,这种关系虽然法律未加以干涉,但自然也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既然法律给了未婚男女一个意思自治的私人空间,双方如果自愿选择了这个法律并不给予保护的生活方式,那么双方的关系只能受道德规范的调整了。换言之,当双方分手时,同居关系随之自行解除,一方无权向另一方请求物质或精神上的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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