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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曾出轨离婚五年后还可再起诉吗

李** 江苏-镇江 离婚咨询 2026.01.19 12:50:10 331人阅读

老公曾出轨离婚五年后还可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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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离婚五年后通常不能就对方曾出轨一事起诉主张赔偿,但涉及离婚时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可在发现该财产之日起三年内起诉要求分割。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对方出轨等过错行为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需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若离婚时未提出,离婚后又以同样事由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法院不予受理。所以离婚五年后仅以对方曾出轨起诉主张赔偿,难以获得法院支持。然而,对于离婚时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可在发现该财产之日起三年内起诉要求分割。若遇到此类财产分割或离婚损害赔偿等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6-01-19 19:00: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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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五年后通常不能就对方曾出轨起诉主张赔偿。法律规定,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对方过错行为提损害赔偿请求,需在离婚诉讼同时提出,离婚时未提,离婚后单独以同样事由提请求,法院不予受理。但涉及离婚时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可在发现财产之日起三年内起诉分割。仅以对方曾出轨且已过五年起诉,难获法院支持。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若有离婚时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在规定时间内起诉要求分割。
2.若仅为对方曾出轨一事,不建议再起诉,应理性看待过往,将精力放在新的生活上。

2026-01-19 18:34: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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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一般而言,离婚五年后无法就对方曾出轨一事起诉主张赔偿。因为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对方过错行为提损害赔偿请求,需在离婚诉讼同时提出,离婚时未提,之后单独以此事由起诉,法院不予受理。
(2)若涉及离婚时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可在发现财产之日起三年内起诉要求分割。但仅以对方已过五年的出轨事实起诉,很难获得法院支持。

提醒:离婚时应及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涉及未分割财产要留意三年内的起诉时效,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19 16:41: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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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仅以对方曾出轨一事起诉主张赔偿,鉴于已过五年,不建议起诉,因为法院通常不予受理,应接受此结果,不再纠结于此。
(二)若发现有离婚时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可在发现该财产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026-01-19 15:05: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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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五年后,一般不能就对方曾出轨起诉索赔。无过错方若要提损害赔偿,需在离婚诉讼时一并提出,离婚后单独以相同事由起诉,法院不受理。
2.若涉及离婚时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可在发现财产之日起三年内起诉分割。
3.仅以对方五年前的出轨事实起诉,很难获法院支持。

2026-01-19 14:26:45 回复

你好,保证书中关于该方存在过错行为的记载,可以作为另一方主张感情破裂和对方存在过错的直接证据,在离婚诉讼中具有重要的证明效力。如果这种过错符合《婚姻法》46条规定的“重婚”、“同居”、“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的,无过错方还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保证书关于离婚时“放弃财产”的承诺,或者对将来离婚时双方如何财产分割作出的单方保证,如果内容明确,应当视为婚内的财产约定,符合婚姻法第19条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这部分关于离婚财产处分的承诺,应当具有法律效力,在离婚诉讼中应当予以认定。保证书关于离婚时“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的内容,在法律效力上存在一定的问题。婚姻关系不是《合同法》讲的合同关系,因此还是要在《婚姻法》的框架下来看待。虽然,这种约定或承诺并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但因为《婚姻法》并未赋予婚姻当事人在离婚诉讼之外的其他阶段可以对离婚后子女抚养权进行协商或作出单方承诺的权利,就像虽然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但未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在离婚诉讼中该协议依然不具有法律效力一样。但是,该保证书关于过错方所犯过错的记载,和放弃孩子抚养权的承诺,可以作为审理离婚案件时决定孩子抚养权归属的重要参考因素。

你好,保证书中关于该方存在过错行为的记载,可以作为另一方主张感情破裂和对方存在过错的直接证据,在离婚诉讼中具有重要的证明效力。如果这种过错符合《婚姻法》46条规定的“重婚”、“同居”、“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的,无过错方还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保证书关于离婚时“放弃财产”的承诺,或者对将来离婚时双方如何财产分割作出的单方保证,如果内容明确,应当视为婚内的财产约定,符合婚姻法第19条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这部分关于离婚财产处分的承诺,应当具有法律效力,在离婚诉讼中应当予以认定。保证书关于离婚时“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的内容,在法律效力上存在一定的问题。婚姻关系不是《合同法》讲的合同关系,因此还是要在《婚姻法》的框架下来看待。虽然,这种约定或承诺并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但因为《婚姻法》并未赋予婚姻当事人在离婚诉讼之外的其他阶段可以对离婚后子女抚养权进行协商或作出单方承诺的权利,就像虽然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但未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在离婚诉讼中该协议依然不具有法律效力一样。但是,该保证书关于过错方所犯过错的记载,和放弃孩子抚养权的承诺,可以作为审理离婚案件时决定孩子抚养权归属的重要参考因素。

你好,保证书中关于该方存在过错行为的记载,可以作为另一方主张感情破裂和对方存在过错的直接证据,在离婚诉讼中具有重要的证明效力。如果这种过错符合《婚姻法》46条规定的“重婚”、“同居”、“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的,无过错方还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保证书关于离婚时“放弃财产”的承诺,或者对将来离婚时双方如何财产分割作出的单方保证,如果内容明确,应当视为婚内的财产约定,符合婚姻法第19条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这部分关于离婚财产处分的承诺,应当具有法律效力,在离婚诉讼中应当予以认定。保证书关于离婚时“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的内容,在法律效力上存在一定的问题。婚姻关系不是《合同法》讲的合同关系,因此还是要在《婚姻法》的框架下来看待。虽然,这种约定或承诺并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但因为《婚姻法》并未赋予婚姻当事人在离婚诉讼之外的其他阶段可以对离婚后子女抚养权进行协商或作出单方承诺的权利,就像虽然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但未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在离婚诉讼中该协议依然不具有法律效力一样。但是,该保证书关于过错方所犯过错的记载,和放弃孩子抚养权的承诺,可以作为审理离婚案件时决定孩子抚养权归属的重要参考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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