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收集证据是关键一步,聊天记录、邮件、会议记录等能作为有力凭证,证明自己是在被欺骗的情况下成为股东,且无真实出资与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意愿,这为后续处理奠定基础。
(2)与老板协商是较为平和的解决方式,通过沟通要求老板配合办理股东变更登记,以退出股东身份。若能协商成功,可避免后续复杂的法律程序。
(3)协商不成时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股东身份不成立或撤销股权登记行为。诉讼中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欺诈事实,法院会依据证据和法律裁判。若胜诉,可凭生效判决让公司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去除股东身份。
提醒:收集证据时要注意证据的真实性与关联性。不同案件情况有别,若遇到复杂问题,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收集证据时,除聊天记录、邮件、会议记录,还可收集老板承诺的书面文件、转账记录等能证明被骗及未真实出资、未参与经营管理的材料。
(二)与老板协商时,要注意保留协商的记录,如对话录音、短信等,以防协商不成作为后续证据。
(三)提起诉讼前,可咨询专业律师,确保诉讼请求和证据准备充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1.收集证据,像聊天记录、邮件、会议记录等,以此证明自己是被骗成为股东,且没有实际出资和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想法。
2.尝试和老板协商,让其配合办理股东变更登记,退出股东身份。
3.协商无果,可以去法院起诉,请求确认股东身份不成立或撤销股权登记。
4.诉讼时提供充足证据证明欺诈事实,胜诉后凭判决让公司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去除股东身份。
结论:
遭老板骗当股东,可收集证据,先与老板协商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诉讼,胜诉后凭判决去除股东身份。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当被老板骗当股东,收集聊天记录、邮件、会议记录等证据,能证明自己受欺骗,无真实出资或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意愿,这是维权的基础。先与老板协商,是较为平和的解决方式。若协商无果,向法院诉讼,法院会依据证据和法律规定裁判。若胜诉,公司有义务依据生效判决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去除被骗者的股东身份。若您遇到此类情况,对具体操作和法律适用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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