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情况来看,婚前情况较为复杂。
倘若父母出资购房且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通常会被视作对该子女的个人赠与,这类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
然而,要是婚前父母出资购房,而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那就可视为是对双方的赠与,此时该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到了婚后,情况也有所不同。
若父母出资购房并明确表示是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比如签订了赠与协议等,那么此房产就属于自己子女的个人财产,并非夫妻共有。
但要是父母没有明确表明是只赠与一方,一般就会被视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这样的房产便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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