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宁夏法律咨询 > 中卫市法律咨询 > 中卫市离婚法律咨询 > 面临离婚起诉不想离该如何处理

面临离婚起诉不想离该如何处理

李** 宁夏-中卫市 离婚咨询 2026.01.18 12:03:54 459人阅读

面临离婚起诉不想离该如何处理

其他人都在看:
中卫市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中卫市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一)积极应诉,按法院诉讼材料要求,在规定时间提交答辩状,明确表达不想离婚及理由。
(二)庭审中,向法官阐述夫妻感情未破裂事实,列举共同美好经历、相互扶持时刻等。
(三)针对对方主张的感情破裂情形,提供证据反驳,如共同生活照片、邻居证人证言等。
(四)与对方沟通,了解离婚诉求背后真正原因,协商解决矛盾,争取对方撤诉。
(五)若法院首次判决不准离婚,努力修复夫妻关系,避免六个月内出现新的感情破裂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026-01-18 15:18:04 回复
咨询我

1.面对离婚起诉不想离,应积极应诉,按法院要求在规定时间提交答辩状,表明不想离婚及理由。
2.庭审时,向法官阐述夫妻感情未破裂,列举共同美好经历。若对方称感情破裂,用照片、证人证言等反驳证明感情好。
3.与对方沟通,了解离婚真实原因,协商解决矛盾,争取对方撤诉。
4.若首判不准离婚,努力修复关系,六个月内别再出现致感情破裂的事。

2026-01-18 14:56:24 回复
咨询我

结论:面临离婚起诉不想离,可通过积极应诉、庭审阐述感情未破裂、与对方沟通协商及修复夫妻关系等方式应对。
法律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积极应诉并提交答辩状,能表明自身态度,为自己争取权益。庭审中阐述夫妻感情未破裂的事实,并用证据反驳对方主张,可让法官更全面了解情况。与对方沟通协商,解决矛盾以争取对方撤回起诉,也是维护婚姻的有效途径。若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在六个月内避免出现新的感情破裂情况,有助于修复夫妻关系。如果在应对离婚起诉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可随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有效的帮助。

2026-01-18 14:48:07 回复
咨询我

面临离婚起诉但不想离,可从积极应诉、庭审举证、沟通协商及修复关系等方面应对。
1.积极应诉:依照法院送达诉讼材料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辩状,明确表达不想离婚的态度并说明理由。
2.庭审举证:庭审中向法官阐述夫妻感情未破裂的事实,列举共同经历的美好事件和相互扶持时刻。若对方主张感情破裂,提供共同生活照片、邻居证人证言等证据反驳。
3.沟通协商:尝试与对方沟通,了解其离婚诉求背后的真正原因,通过协商解决矛盾,争取对方撤回起诉。
4.修复关系:若法院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此后要努力修复夫妻关系,避免在六个月内出现新的导致感情破裂的情况。

2026-01-18 13:42:04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积极应诉是关键一步,按照法院要求在规定时间提交答辩状,明确表达不想离婚的态度与理由,这能让法院了解自身立场。
(2)庭审中阐述夫妻感情未破裂的事实很重要。通过列举共同经历的美好事件、相互扶持时刻,使法官直观感受夫妻间的情感。当对方提出感情破裂情形时,用共同生活照片、邻居证人证言等证据反驳,证明双方感情状况。
(3)与对方沟通了解其离婚诉求背后的原因,通过协商解决矛盾,有可能让对方撤回起诉,从源头解决问题。
(4)若法院首次判决不准离婚,在六个月内要努力修复关系,避免出现新的感情破裂情况,以防再次面临离婚诉讼。

提醒:应对离婚起诉需重视证据收集与沟通协商。不同案件情况不同,若有疑问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18 13:33:43 回复

你好,关于你咨询的职工债权范围是什么这个问题,回答如下: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破产企业职工劳动债权是指破产企业在破产受理之前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随着劳动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从保护破产企业职工权益的实际出发,破产企业职工劳动债权除包含上述法律规定的项目之外,还应包括劳动者按照国家政策、劳动合同、企业制度应享有的其他待遇和经劳动仲裁或者劳动争议诉讼确认应由企业支付的有关费用。工资,简而言之就是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各项劳动报酬。按照1990年1月14日由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和1994年12月6日由原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年薪、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其他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报酬等。工资的具体构成参照1990年1月14日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进行核定。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是指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者法律法规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企业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应承担的有关费用。主要包括发生工伤事故和视同工伤的医疗费用;工伤致残职工享有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工伤职工生前承担抚养、赡养、扶养责任的亲属所需费用;发生工伤或者工亡事故,企业应支付的其他有关费用。如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是指按照《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及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应缴的个人部分,由企业在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后,企业未向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缴纳而所欠的费用,包含因此产生的滞纳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2]23号)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破产企业欠缴职工个人部分的社会保险费所产生的滞纳金不属于破产债权。因此,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仅指欠缴的本金。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是指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应向职工支付的经济补偿。包括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在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下,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金、最低工资差额以及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前述款项应向劳动者支付50%-100%的加付赔偿金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在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的赔偿金。劳动者按照国家政策、劳动合同、企业制度可以享受的其他待遇主要是指按照1990年1月14日由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不列入工资总额的,除本文前述破产企业职工劳动债权的定义和范围确定之外职工应享有或者可以享受的福利待遇。比如住房公积金、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稿费、讲课费、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交通费、话费补贴等。经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确认应由企业支付的有关费用是指因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纠纷,劳动者与企业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劳动者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仲裁裁决确认企业应向劳动者支付的有关费用和劳动者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确认企业应向劳动者支付的有关费用。另外,在破产实务中,还存在职工集资款清偿问题。根据新《企业破产法》关于职工劳动债权的规定,我们认为职工集资款不属于职工劳动债权。但对于职工集资款的清偿在新《企业破产法》相关司法解释未出台之前,管理人可以结合破产企业的实际状况,从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保护破产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原则出发,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2〕23号)第五十八条规定清偿。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