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过户登记:当赠与房屋已完成过户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生效原则,房屋归受赠方,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受赠方应保留好相关产权证书等证明文件。
(二)未办理过户登记:赠与人可行使撤销权让房屋归自己;若存在不可撤销情形,房屋按约定归受赠方。受赠方应关注赠与合同是否具有不可撤销的属性,保留合同等证据。
(三)赠与附条件:若条件未达成,赠与人可主张房屋权利,双方需明确条件内容并保存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1.已过户的赠与房屋:若离婚时赠与房屋已完成过户登记,按不动产登记生效原则,房屋归受赠方,属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2.未过户的赠与房屋:未过户时,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前可撤销赠与。若行使撤销权,房屋归赠与人;若未行使且符合不可撤销情形,按约定归受赠方。
3.附条件的赠与房屋:若赠与附条件且条件未达成,赠与人可主张房屋权利,具体归属依实际情况和证据定。
结论:
离婚时夫妻间赠与房屋归属分多种情况,已过户归受赠方,未过户赠与人可撤销,有不可撤销情形或附条件等需按实际判断。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不动产实行登记生效原则,若赠与房屋已办理过户登记,房屋所有权就转移到受赠方,离婚时该房屋属于受赠方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若未办理过户登记,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赠与人可行使撤销权,撤销后房屋仍归赠与人;若未行使撤销权且赠与合同有不可撤销情形,房屋按约定归受赠方。此外,若赠与附条件,条件未达成,赠与人能主张房屋权利。总之,房屋具体归属要结合实际情况和证据确定。如果您在离婚涉及夫妻间赠与房屋归属问题上有疑惑,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1.离婚时夫妻间赠与房屋归属要依据不同情形判断。已办理过户登记的,依不动产登记生效原则,房屋所有权转移给受赠方,离婚时属于受赠方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2.未办理过户登记的,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前可撤销赠与。若赠与人行使撤销权,房屋归赠与人;若未行使且赠与合同存在不可撤销情形,房屋按约定归受赠方。
3.赠与附条件且条件未达成,赠与人可主张房屋权利。
解决措施及建议:夫妻双方在赠与房屋时应及时办理过户登记,避免后续纠纷。签订赠与合同可进行公证,明确赠与条件和双方权利义务,留存相关证据以保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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