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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男方能不能拿到抚养权

徐* 广西-玉林 子女抚养咨询 2026.01.17 16:51:38 439人阅读

夫妻离婚后男方能不能拿到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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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夫妻离婚后男方能争取到抚养权,抚养权归属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
法律解析:
在离婚抚养权争夺中,法律规定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两周岁以下子女通常随女方生活,但女方有患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法定情形时,男方可获得抚养权。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男方可从自身经济状况、生活环境等方面证明自己抚养条件更优。若子女已满八周岁,其意愿会被法院考虑,若子女愿意跟男方生活,这对男方争取抚养权很关键。同时,若男方能证明女方存在虐待子女、有赌博等恶习等不适合抚养子女的情况,也有助于男方争取抚养权。如果在抚养权争取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6-01-17 22:27: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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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男方可以争取到抚养权,抚养权判定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
1.两周岁以下子女通常随女方生活,但女方有患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法定情形时,男方可获得抚养权。此时男方需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女方存在这些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况。
2.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男方可从经济状况、生活环境等方面证明自身抚养条件更优。比如提供稳定的收入证明、良好的居住环境等材料。
3.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尊重其真实意愿。男方可与子女多沟通,若子女愿随男方生活,法院会予以考虑。
4.若男方能证明女方存在不适合抚养子女的情况,如虐待子女、有赌博等恶习,也有助于争取抚养权。男方要收集好相关证据,如报警记录、证人证言等。

2026-01-17 20:47: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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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夫妻离婚时抚养权归属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对于两周岁以下子女,通常随女方生活,但当女方有患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法定情形,男方可争取到抚养权。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男方可从经济状况、生活环境等方面证明自身抚养条件更优,以此来争取抚养权。
(3)若子女已满八周岁,其真实意愿会被法院考虑,若子女愿意跟随男方生活,这对男方争取抚养权较为有利。
(4)男方若能证明女方存在不适合抚养子女的情况,像虐待子女、有赌博等恶习,也有助于获得抚养权。

提醒:争取抚养权情况复杂,不同家庭面临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6-01-17 19:25: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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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两周岁以下子女,若女方存在患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法定情形,男方可积极收集相关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女方不照顾孩子的视频等,向法院主张抚养权。
(二)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男方可从经济状况、生活环境等方面证明自身抚养条件更优,比如提供稳定收入证明、良好居住环境照片等。
(三)子女已满八周岁,男方要与子女多沟通,尊重其意愿,让子女表达愿意随自己生活的想法,并保留相关沟通记录。
(四)若女方存在不适合抚养子女的情况,如虐待子女、有赌博等恶习,男方可收集报警记录、社区证明等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2026-01-17 18:58: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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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离婚,男方能争取孩子抚养权,法院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判决。
2.两周岁以下孩子,通常随女方生活,但女方有重病、不履行抚养义务等情况,男方可获抚养权。
3.两周岁以上孩子,男方证明自己经济、生活环境等抚养条件更优,获抚养权几率大。
4.孩子满八周岁,尊重其意愿,愿随男方生活,法院会考虑。
5.男方证明女方有虐待孩子、赌博等不适合抚养的情况,也利于争取抚养权。

2026-01-17 18:27:44 回复

【法律意见】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十四条人民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二十五条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望权的行使。  第三十二条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关于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5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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