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诈骗罪构罪金额认定有统一司法解释和各地规定。依据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是“数额特别巨大”。
(2)各地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可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上述幅度内确定本地具体数额标准并报备案。
(3)认定构罪金额以行为人实际骗取数额计算,案发前已归还数额会扣除。
(4)即便诈骗未遂,若以数额巨大财物为目标或有其他严重情节,也会定罪处罚。
提醒:不同地区诈骗罪构罪金额标准有差异,遇到相关情况建议咨询了解本地标准及具体法律适用。
(一)明确司法解释标准,当诈骗公私财物价值在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这是基础参考。
(二)关注当地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会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上述幅度内确定本地具体数额标准,要以当地规定为准。
(三)计算实际骗取数额,认定构罪金额时以行为人实际骗取数额计算,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要扣除。
(四)重视诈骗未遂情况,若以数额巨大财物为诈骗目标,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即使未遂也应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1.诈骗罪构罪金额认定要结合司法解释与各地规定。司法解释明确,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是“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
2.各地高级法院、检察院可依当地情况,在规定幅度内确定本地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法、最高检备案。
3.认定时按实际骗取数额算,案发前已归还的扣除。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财物为目标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也要定罪处罚。
结论:
诈骗罪构罪金额认定结合司法解释和各地规定,实际骗取数额计算时扣除案发前已归还数额,诈骗未遂符合条件也定罪处罚。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规定,司法解释明确了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规定幅度内确定本地具体数额标准并报备案。认定构罪金额以行为人实际骗取数额为准,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要扣除。另外,即使诈骗未遂,但以数额巨大财物为目标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同样要定罪处罚。这一规定既考虑了诈骗行为的实际危害,也兼顾了不同地区的经济差异。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涉及诈骗罪金额认定等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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