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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一般情况下,事故中的无责任方无需对受伤的全责方作出赔付,但交强险范围内存在特殊规定。
(2)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事故时,无责方的交强险需在无责任赔偿限额内对全责方进行赔偿,具体包括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事故时,机动车一方无责的,其交强险也需按上述相同的无责任赔偿限额对全责方进行赔偿。
(4)超出交强险无责任赔偿限额的部分,无责任方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提醒:
交强险的无责赔偿是法定义务,无责方需注意在限额内履行赔偿责任,超出部分无需承担;若对赔偿细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获取针对性分析。
2026-01-15 17:30: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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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若一方全责,另一方无责,无责方的交强险需在无责任赔偿限额内对全责方进行赔付。具体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100元。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时,其交强险也需在上述无责任赔偿限额内对全责方进行赔付。
(三)超出交强险无责任赔偿限额的部分,无责方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026-01-15 16:28: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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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事故中无需承担责任的一方,不用向负全部责任且受伤的一方支付赔偿款项。
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有特殊规定:无论机动车之间发生事故,还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事故,无责任的机动车一方,都需通过交强险在无责任赔偿限额内赔付对方。
具体限额为死亡伤残1.8万元、医疗费用1800元、财产损失100元,超出这些限额的部分,无责任方无需再承担赔偿责任。
2026-01-15 16:21: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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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无责任方通常无需赔付全责方,但需在交强险无责任赔偿限额内承担特殊赔偿责任。
法律解析:
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中的无责任方不用对受伤的全责方进行赔付。不过交强险设置了特殊的无责任赔偿机制,无论事故是机动车之间发生的,还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之间发生的,只要无责任方是机动车,其交强险都要在无责任赔偿限额内对全责方的损失进行赔偿。具体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100元。超出这些限额的部分,无责任方不需要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遇到交通事故赔偿相关的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
2026-01-15 16:16: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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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无责任方无需对受伤的全责方作出赔付,但在交强险范围内存在特殊规定,需按照法律要求在无责任赔偿限额内承担相应责任。
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事故时,无责方的交强险需在无责任赔偿限额内对全责方进行赔偿,具体包括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事故时,若机动车一方无责,交强险赔偿限额与机动车之间事故的标准相同,超出该限额的部分,无责任方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事故发生后,无责任方应及时联系保险公司,告知事故情况及自身无责的事实,由保险公司介入处理交强险范围内的赔偿事宜。
无责任方需保留好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相关证据,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避免因证据不足导致不必要的纠纷。
若全责方要求超出交强险无责限额的赔偿,无责任方有权拒绝,并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15 16:04:3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