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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让回去补充什么资料

王* 海南-三沙市 取保候审咨询 2026.01.15 07:47:34 448人阅读

取保候审让回去补充什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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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补充资料通知后,需立即明确所需材料的具体类型和提交时限,避免延误。对于保证人相关资料,需准备有效身份信息、收入证明、与被取保人的关系证明等,确保能证实保证人符合法定条件。

(二)若需补充自身健康资料,应提供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诊断证明等,清晰说明身体状况不适宜羁押。涉及保证金来源证明时,需提交银行流水、存款凭证等合法来源的材料。

(三)提交资料时尽量亲自办理,若委托他人需提前沟通并出具授权委托书。提交后主动确认是否需进一步补充,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工作,避免影响取保候审的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2026-01-15 12:36: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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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期间收到补充资料通知时,若涉及保证人相关内容,需准备保证人的身份信息、收入情况说明及与被保人关系的证明材料,以确认保证人有能力承担保证义务。

若因健康原因申请取保候审,可能需要补充病历等健康证明材料,用于证实自身身体状况不适宜被羁押。

采用保证金形式取保的,可能需提供保证金来源合法的证明文件,确保资金来源符合规定。

接到通知后应尽快准备并提交所需资料,主动配合司法机关工作,否则可能影响取保候审的继续执行。

2026-01-15 11:35: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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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取保候审期间收到补充资料通知,应尽快按要求准备并提交,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工作,否则可能影响取保候审的继续执行。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司法机关在取保候审期间有权要求补充相关资料,这是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合法措施。常见需补充的资料包括三类,一是保证人相关证明,如身份信息、收入证明、与被保证人关系证明等,用于证实保证人具备履行保证义务的能力;二是被保证人自身健康资料,如病历等,用于确认其因身体原因不适宜羁押;三是保证金来源的合法证明,若采用保证金形式取保。收到通知后,被保证人应及时准备并提交资料,积极配合工作。若拒不配合或提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司法机关可能会变更强制措施,如取消取保候审转为羁押。如果不清楚具体需要补充哪些资料,或者担心资料提交后影响取保候审结果,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帮助。

2026-01-15 11:30: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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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期间被要求返回补充资料,主要是为了进一步核实取保候审条件的合法性与真实性,保障司法程序的严谨性,收到通知后需积极配合,否则可能影响取保候审的继续执行。

1.补充保证人相关证明资料。这类资料包括保证人的身份信息、收入证明、与被取保候审人关系证明等,目的是证实保证人具备履行保证义务的能力,涵盖经济实力和监督责任能力两方面,确保其能有效监督被取保候审人遵守取保候审期间的各项规定。

2.补充被取保候审人自身情况的证明材料。比如病历等健康资料,用于证实其因身体原因不适宜羁押;若采用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可能需要补充保证金来源的合法证明,避免保证金来自非法途径,保证取保候审程序的合规性。

3.及时配合提交资料的重要性。收到补充资料的通知后,应按照要求尽快准备并提交相关材料,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如果未能按时提交或提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可能会导致取保候审措施被变更或撤销,对自身权益造成不利影响。

2026-01-15 10:38: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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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补充保证人相关证明资料。司法机关要求补充该类资料,目的是确认保证人具备履行保证义务的能力,包括保证人的身份信息、收入证明、与被取保候审人关系证明等,确保保证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2)补充被取保候审人自身情况的材料。若被取保候审人因身体原因申请取保候审,可能需要补充病历等健康资料,以证实其身体状况不适宜羁押,符合取保候审的法定情形。

(3)补充保证金来源的合法证明。若采用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司法机关可能要求提供保证金来源的合法证明,防止保证金来自非法途径,保障取保候审程序的合法性。

(4)配合补充资料的必要性。收到补充资料通知后,被取保候审人应及时按要求准备并提交相关材料,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工作,否则可能影响取保候审的继续执行,甚至面临强制措施变更的风险。

提醒:
收到取保候审期间补充资料的通知后,应尽快按要求准备并提交材料,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若对所需资料有疑问,可向通知机关咨询明确要求,避免因资料不全或延误提交影响自身权益。

2026-01-15 09:24:17 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一)再审申请书应写清:①申请再审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②以民诉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事由为依据,将符合的事由逐项列明;③原审名称,原判决、裁定、调解文书案号;④具体的再审请求;⑤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及具体事实、理由;⑥受理再审申请的名称;⑦申请再审人的签名或者盖章。(二)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人数另加4份,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三)应提交裁判文书的送达回证或其他证明裁判文书实际生效的证明。(四)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再审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五)提交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4份;生效裁判系二审、再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一、二审判决书原件或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4份。(六)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七)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八)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的同时,应提交材料清单一式两份,并可附申请再审材料的电子文本,同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条件有哪些第一,有权申请再审的主体,只能是案件当事人。案件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或者上诉人、被上诉人,有请求权第三人及判决其承担实体义务的无请求权第三人,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依法亦有权代当事人申请再审。第二,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对象,只能是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对于没有生效的裁判,可以提起上诉,但不得申请再审。第三,申请再审应当具备法定的事由。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9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再审:一是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是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三是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四是人民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五是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枉法裁判行为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0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第四,当事人申请再审,必须向有管辖权的提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78条的规定,可受理再审申请的是原审及原审的上一级人民,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提出申请,有义务接受。第五,当事人申请再审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即在裁判发生效力后两年内提起。第六,必须向人民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原审的名称、案由及案件编号,当事人争议的事实和理由,原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申请再审的具体诉讼请求以及申请再审的事实、理由和法律根据。同时,当事人提交申请书,必须附上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的副本。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一)再审申请书应写清:①申请再审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②以民诉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事由为依据,将符合的事由逐项列明;③原审名称,原判决、裁定、调解文书案号;④具体的再审请求;⑤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及具体事实、理由;⑥受理再审申请的名称;⑦申请再审人的签名或者盖章。(二)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人数另加4份,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三)应提交裁判文书的送达回证或其他证明裁判文书实际生效的证明。(四)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再审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五)提交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4份;生效裁判系二审、再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一、二审判决书原件或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4份。(六)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七)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八)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的同时,应提交材料清单一式两份,并可附申请再审材料的电子文本,同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条件有哪些第一,有权申请再审的主体,只能是案件当事人。案件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或者上诉人、被上诉人,有请求权第三人及判决其承担实体义务的无请求权第三人,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依法亦有权代当事人申请再审。第二,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对象,只能是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对于没有生效的裁判,可以提起上诉,但不得申请再审。第三,申请再审应当具备法定的事由。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9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再审:一是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是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三是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四是人民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五是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枉法裁判行为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0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第四,当事人申请再审,必须向有管辖权的提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78条的规定,可受理再审申请的是原审及原审的上一级人民,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提出申请,有义务接受。第五,当事人申请再审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即在裁判发生效力后两年内提起。第六,必须向人民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原审的名称、案由及案件编号,当事人争议的事实和理由,原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申请再审的具体诉讼请求以及申请再审的事实、理由和法律根据。同时,当事人提交申请书,必须附上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的副本。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一、申请再审怎样补充材料当事人申请再审时,如果需要补充材料的,会对补充的材料作出说明,当事人按的要求补充材料就可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二、申请再审需要提交哪些材料(一)再审申请书应写清:①申请再审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②以民诉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事由为依据,将符合的事由逐项列明;③原审名称,原判决、裁定、调解文书案号;④具体的再审请求;⑤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及具体事实、理由;⑥受理再审申请的名称;⑦申请再审人的签名或者盖章。(二)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人数另加4份,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三)应提交裁判文书的送达回证或其他证明裁判文书实际生效的证明。(四)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再审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五)提交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4份;生效裁判系二审、再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一、二审判决书原件或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4份。(六)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七)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八)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的同时,应提交材料清单一式两份,并可附申请再审材料的电子文本,同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三、再审案件审查程序是怎样的立案部门对再审案件形式审查符合要求后,一般情况下,会将案件材料分到合议庭,对再审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再审案件审查阶段属于再审案件最难的阶段,多数再审申请人体会深刻。根据高人民出台的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再审案件的审查一般包括四种方式。一是对再审申请书等材料的审查,如果再审事由成立的,应当经行裁定再审。二是仅审查再审材料难以作出裁定的,要调阅原审卷宗进行审查,也就是向调阅一审、二审的案件材料,进行全面审查。该阶段一般耗时比较长。三是对于再审申请人以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和裁定申请再审的,要询问案件的当事人。询问一般在法庭进行,案件的当事人应该到场接受询问,并且制作规范的询问笔录。第四种方式是再审听证,是一种新的方式,也是比较正式的一种审查方式。再审听证是介于公开开庭和询问之间的一种较正式的诉讼活动,特别是对于有新证据的再审案件,通过再审听证的方式,有利于再审当事人很好的表达意见。再审审查的最终结果是下达再审裁定,要么是裁定再审,要么是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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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取保候审期间回去补充材料要多久

    专业解答取保候审期间,嫌疑人需要去相关部门补充证据材料,具体什么时间去并没有明确规定。实际上,这得看很多因素,比如案件的复杂程度、要补的证据材料的性质、收集这些材料的难度等等。一般来说,公安或者司法机关会在合适的时候通知嫌疑人,也会给他们留够时间。但是,如果补充材料涉及复杂的调查、鉴定什么的,可能就需要更多时间来完成。

    2024.09.14 192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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