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由交强险赔偿。交通事故主次责划分后,赔偿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付,覆盖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项目。
(二)再用商业三者险赔偿。若损失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超出部分由商业三者险按保险合同约定赔偿。
(三)当事人按比例承担剩余损失。若无商业三者险或超出商业三者险赔偿范围,剩余损失由双方按责任比例承担,主要责任方承担70%到90%,次要责任方承担10%到3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划分主次责任后,赔偿优先从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支付。
若损失超出交强险限额,剩余部分先由商业三者险按合同约定赔偿;若无商业三者险或超出其赔偿范围,则由当事人按责任比例承担。
主要责任方通常承担七成到九成赔偿比例,次要责任方承担一成到三成。
常见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用、误工费用、护理费用等。
结论:
交通事故主次责划分后,赔偿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付,超出部分由商业三者险按合同约定赔偿,若无商业三者险或仍有超出,则由当事人按主责70%至90%、次责10%至30%的比例承担。
法律解析: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及民法典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首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若损失金额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超出的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如果未投保商业三者险,或者超出商业三者险的赔偿范围,剩余的损失由事故当事人按照责任比例承担。一般情况下,主要责任方承担70%至90%的赔偿责任,次要责任方承担10%至30%的赔偿责任。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由于交通事故赔偿涉及的细节较多,不同情形下的责任比例和赔偿范围可能存在差异,建议遇到此类问题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处理方案。
交通事故主次责任确定后,赔偿需遵循特定流程。首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付,若损失金额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超出部分先由商业三者险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赔偿;若未购买商业三者险或超出商业三者险的赔偿范围,则由事故双方按责任比例承担。通常情况下,主要责任方承担70%至90%的赔偿比例,次要责任方承担10%至30%的赔偿比例,赔偿项目涵盖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常见类型。
1.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向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确保责任划分准确且有官方记录,为后续赔偿流程提供合法依据。
2.妥善保留所有与事故相关的凭证,包括医疗费用票据、误工证明、护理记录等,这些材料是保险理赔和责任承担的重要支撑。
3.提前了解自身保险的保障范围,特别是商业三者险的保额、免责条款等内容,避免因对保险责任不清晰而导致超出部分的损失无法得到赔付。
4.若赔偿协商出现分歧,应通过交警调解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切勿采取私了方式,以免损害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交通事故主次责任划分后,赔偿首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此赔偿不考虑事故双方的责任比例,直接覆盖符合交强险规定的损失。
(2)若事故造成的损失总额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超出部分先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赔偿时会依据事故双方的主次责任比例确定赔付金额。
(3)若事故一方未购买商业三者险,或超出部分仍超过商业三者险的赔偿范围,剩余损失由事故双方按主次责任比例承担。主要责任方承担的比例通常在百分之七十到百分之九十之间,次要责任方承担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三十之间。
(4)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若造成残疾或死亡,还会涉及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相关项目。
提醒: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及时联系保险公司定损理赔,若对责任比例或赔偿金额有争议,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获取针对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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