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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过错责任是否适用于环境污染侵权责任

王* 山东-青岛 环境污染民事诉讼咨询 2026.01.15 05:17:18 474人阅读

过错责任是否适用于环境污染侵权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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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过错责任确实适用于环境污染侵权责任。民法典明确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需承担侵权责任,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这意味着,不管侵权人主观有无过错,只要其行为和环境污染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就要承担赔偿等侵权责任。
2.不过,存在一些法定的不承担责任或减轻责任的情形,如不可抗力且侵权人已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受害人故意等情况。
3.解决措施和建议:
-企业等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主体应加强环境管理,采取必要措施预防污染和生态破坏。
-受害者在遭遇环境污染损害时,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以便维护自身权益。
-监管部门要加大对环境污染行为的监管力度,确保法律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2026-01-15 11:06: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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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过错责任可用于环境污染侵权责任。按照民法典,若有人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让他人受损,侵权人要担责,这遵循无过错责任原则。
2.不管侵权人有无主观过错,只要其行为和环境污染损害结果有因果联系,就得承担赔偿等侵权责任。
3.不过,在法律规定可不担责或减轻责任的情况里,侵权人无需担责或可少担责,像遇到不可抗力且及时采取合理措施,或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等情况。

2026-01-15 09:51: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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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在环境污染侵权责任中,无过错责任原则发挥着重要作用。只要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且行为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侵权人就要担责,无需考虑其主观是否有过错。
(2)比如一些工厂排放污染物,导致周边居民健康受损,即便工厂声称自己无主观故意,只要能证明排放行为与居民损害有因果联系,工厂就要承担侵权责任。
(3)不过,也存在不担责或减责情形。像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且侵权人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应对;或者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侵权人可相应免责或减轻责任。

提醒:
遇到环境污染侵权纠纷,需留意是否存在免责或减责情形。不同案件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1-15 08:08: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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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遭遇环境污染侵权,受害人无需证明侵权人有主观过错,只需证明自身损害与侵权人的污染行为存在因果关系,便可要求侵权人承担赔偿等侵权责任。
(二)侵权人若想不承担或减轻责任,可考虑证明存在法律规定的免责或减责情形,如发生不可抗力且已及时采取合理措施、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等。
(三)受害人在维权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环境污染的状况、自身受到损害的情况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026-01-15 07:41: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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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环境污染侵权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侵权人行为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就应担责,除非有法定免责或减责情形。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这意味着不管侵权人主观有无过错,只要其行为和环境污染损害结果存在因果联系,就得承担赔偿等侵权责任。不过,若存在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减轻责任的情况,比如遭遇不可抗力且及时采取合理措施,或是受害人故意导致损害发生等,侵权人可不担责或减轻责任。在实际生活中,环境污染侵权责任认定较为复杂,若遇到相关问题,难以自行判断责任承担情况等,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6-01-15 06:08:09 回复

1、具有下列14种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一)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二)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三)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四)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五)两年内曾因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前列行为的;(六)致使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十二小时以上的;(七)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八)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九)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十)致使疏散、转移群众五以上的;(十一)致使三十人以上中毒的;(十二)致使三人以上轻伤、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十三)致使一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十四)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2、11种情形可认定为“后果特别严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后果特别严重”:(一)致使县级以上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十二个小时以上的;(二)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十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三十亩以上,其他土地六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三)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一百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七千五百株以上的;(四)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五)致使疏散、转移群众一万五以上的;(六)致使一百人以上中毒的;(七)致使十人以上轻伤、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八)致使三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九)致使一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并致使五人以上轻伤、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十)致使一人以上死亡或者重度残疾的;(十一)其他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3、污染环境罪最高判七年并处罚金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罪名做出补充规定,取消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该罪具体的内容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污染物排放标准严重的超标或者造成了不可逆的损害等十四种情形都可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罪2017年里如果我们的行为被判定为污染环境罪的话不仅需要缴纳高额的罚金,如果涉案情节严重的话是会被判处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故而小编在此提醒大家,不要因为个人利益而造成环境污染,否则被法律制裁是在所难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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