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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抚养权二审不服后该怎么去处理

许** 山东-聊城 子女抚养咨询 2026.01.15 02:54:27 458人阅读

离婚抚养权二审不服后该怎么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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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离婚抚养权纠纷二审为终审,不得上诉,不服可申请再审或检察监督。
法律解析:
离婚抚养权纠纷二审判决具有终局性,当事人不能再上诉。若对二审判决不服,可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需提交再审申请书、身份证明、原审裁判文书及相关证据材料。法定的申请再审事由有新证据推翻原判决、原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或未经质证、适用法律错误、审判组织不合法或审判人员应回避未回避等。若再审申请被驳回或法院逾期未裁定,当事人可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不过,申请再审期间原生效判决正常执行,除非法院裁定中止。如果在处理离婚抚养权纠纷二审判决后续问题时遇到困惑,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15 08:51: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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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抚养权纠纷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当事人不能再上诉。若不服二审判决,可通过申请再审或寻求检察监督来解决。
2.申请再审要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身份证明、原审裁判文书和相关证据材料。申请再审法定事由有新证据推翻原判决、原判决认定事实主要证据不足或未经质证、适用法律错误、审判组织组成不合法或审判人员应回避未回避等。
3.若再审申请被驳回或法院逾期未裁定,当事人可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
4.申请再审期间不停止原生效判决执行,除非法院裁定中止执行。

解决措施和建议:
-当事人若有新证据等符合再审法定事由的情况,要及时整理证据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再审申请。
-再审申请被驳回或遇法院逾期未裁定,尽快向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
-关注法院对原判决执行情况,若认为需中止执行,可申请法院裁定。

2026-01-15 07:08: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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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抚养权纠纷二审判决即终审判决,当事人不能再上诉。要是对二审判决不满,可依法申请再审或者寻求检察监督。
2.申请再审要在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身份证明、原审裁判文书以及相关证据材料。
3.申请再审的法定情况有:出现新证据能推翻原判决;原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够或者没经过质证;适用法律确实有误;审判组织组成不合法,或者审判人员该回避却没回避等。
4.若再审申请被驳回,或者法院超过时间没作出裁定,当事人能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5.申请再审期间,原生效判决正常执行,除非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

2026-01-15 06:23: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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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离婚抚养权纠纷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意味着当事人不能再上诉。这是为了保证司法程序的终局性和稳定性。
(2)若对二审判决不服,当事人有两种救济途径,一是申请再审,二是寻求检察监督。
(3)申请再审有严格的时间和程序要求,需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
(4)申请再审需有法定事由,如出现新证据、原证据问题、法律适用错误、审判组织或人员问题等。
(5)若再审申请被驳回或法院逾期未裁定,可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
(6)申请再审期间原判决正常执行,除非法院裁定中止。

提醒:
申请再审需把握好时间和法定事由,准备充分材料。申请再审不必然影响原判决执行,若有需求可申请法院裁定中止执行,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6-01-15 05:02: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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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离婚抚养权纠纷二审判决不服,可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要准备好再审申请书、身份证明、原审裁判文书及相关证据材料。
(二)申请再审有法定事由,如出现新证据能推翻原判决,原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或没质证,适用法律错误,审判组织组成不合法或审判人员应回避未回避等。
(三)若再审申请被驳回或法院逾期未裁定,可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
(四)申请再审时原生效判决一般不停止执行,除非法院裁定中止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2026-01-15 03:24:43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一审将案件移送二审(一个月左右)《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称《刑诉解释》)规定:上诉人通过第一审人民提出上诉的,第一审人民应当审查。上诉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上诉期满后三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规定:上诉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应当在收到上诉状后三日内将上诉状交第一审人民。第一审人民应当审查上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接到上诉状后三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虽然《刑事诉讼法》对原审移送案卷、证据提出了三天以内的期限要求,但实际上由于一审工作流程、人力调配、上下级协调等原因导致一审在收到上诉状后基本不可能在三日以内将案卷移送二审。在实际情况中,一审往往是在收到上诉状后的一个月左右才将案卷整理完毕,移送二审。第二审审查立案并移送业务审判庭(十五日左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规定立案机构应当在决定立案的三日内将案卷材料移送审判庭规定:案件的审理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计算。有权提出上诉的人,包括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第一审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指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及兄弟姐妹。上诉期限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2日起计算。在上诉期限内,提出的上诉具有法律效力。意味着案件要进行第二审程序。如果超出这个期限,提出的上诉和抗诉就不具有法律效力,第一审判决、裁定即告生效。但也有特殊情况,如当事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而耽误提起上诉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5日内,可以申请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以前完成的诉讼活动。这种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裁定。如果没有正当理由的,人民即予裁定驳回申请。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必须在收到人民法院的判决书10日内,向原审人民或第二审人民提出上诉。上诉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第一审的裁定,提出上诉的期限为5日。原审做出判决、裁定后,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请求。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法律意见】发回重审制度是民事诉讼程序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发回重审是二审经过对一审上诉案件审理认为一审的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一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或者一审判决遗漏当事人、诉讼请求等四种事由;由二审作出撤销一审判决的裁定,将案件发回一审重新审理的审判制度。二审程序中发回重审的情形:(1)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重审。(《民事诉讼法》第170条的规定)。(2)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重审。(《民事诉讼法》第170条的规定)。(3)对当事人在一审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未作审理、判决的,第二审人民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第182条的规定)。(4)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在一审中未参加诉讼,第二审人民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第183条的规定)(5)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第185条的规定)审判监督程序中发回重审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的规定,审判监督程序中发回重审的情形包括:(1)人民提审或者按照第二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在审理中发现原一、二审判决具有《若干意见》第181条规定的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即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回避未回避的,未经开庭审理而作出判决的,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未经传票传唤而缺席判决的,其他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原审人民重审。(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第210条第2款的规定)(2)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人民发现原一、二审判决遗漏了应当参加的当事人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原审人民重审。(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第211条的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原审人民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不得再次发回重审。对发回重审的次数做出了限制,避免了不断上诉的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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