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结论:
冷暴力被起诉离婚时,被诉方应积极应诉。不同意离婚需提交感情未破裂证据;同意离婚则协商或由法院裁判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原告承担冷暴力举证责任,被诉方可提供相反证据,对精神损害赔偿可提出抗辩,法院会组织调解。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持续性、经常性冷暴力构成精神损害类家庭暴力,是法定离婚事由。被诉方若不应诉,法院可缺席判决。若不同意离婚,提交共同生活及沟通记录等证据,可请求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若同意离婚,就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协商或由法院裁判。原告需用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明冷暴力及后果,被诉方可提供反证。对于原告主张的精神损害赔偿,法院综合判定,被诉方可抗辩。同时,法院会组织调解,双方可借此达成一致。若在冷暴力离婚案件中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15 05:03:00 回复
咨询我
1.冷暴力起诉离婚处理要点在于明确法律认定、积极应诉、做好举证与抗辩以及参与调解。持续性经常性冷暴力构成精神损害类家庭暴力,是法定离婚事由。
2.处理步骤如下:
-被诉方要积极应诉,按时参加诉讼,避免法院缺席判决。
-不同意离婚的,需向法院提交能证明夫妻感情未破裂的证据,像共同生活记录、沟通记录等,争取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同意离婚的,要就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与对方协商,或等待法院裁判。
-举证方面,原告承担冷暴力的举证责任,需提供聊天记录、证人证言、心理咨询记录等证据证明冷暴力存在及后果;被诉方可提供相反证据,否认冷暴力的持续性或关联性。若原告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被诉方可结合冷暴力程度、持续时间、后果等情况提出抗辩。
-法院会组织调解,双方可通过调解达成一致意见。
2026-01-15 04:30:30 回复
咨询我
1.当因冷暴力被起诉离婚时,依据现行法律,持续性、经常性的冷暴力可构成精神伤害类的家庭暴力,这是法定的离婚理由之一。被起诉的一方要积极应对诉讼,按时到法院参加庭审。不然,法院可能会在其缺席的情况下进行判决。
2.如果不想离婚,被诉方要向法院提供能证明夫妻感情还没破裂的证据,像共同生活的点滴记录、双方的沟通记录等,从而请求法院不判离。要是同意离婚,就要和对方协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若协商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
3.证明冷暴力存在的责任在起诉方。起诉方得拿出聊天记录、证人的证言、心理咨询的记录等,来证明冷暴力确实存在以及造成的后果。被诉方可以提供相反的证据,否定冷暴力的持续性或者关联性。
4.要是起诉方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法院会综合冷暴力的程度、持续时长、造成的后果等来决定是否支持。被诉方可以对此提出反驳意见。另外,法院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双方可以通过调解达成一致。
2026-01-15 03:31:59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当因冷暴力被起诉离婚时,需明确持续性、经常性冷暴力构成精神损害类家庭暴力,是法定离婚事由。被诉方要积极应诉并按时到庭,否则会面临缺席判决。
(2)若不同意离婚,应收集共同生活记录、沟通记录等证据,向法院证明夫妻感情尚未破裂,请求不准离婚;若同意离婚,则要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与对方协商或由法院裁判。
(3)举证责任在原告,其需提供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明冷暴力存在及后果。被诉方可提供相反证据否认冷暴力的持续性或关联性。
(4)若原告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法院会综合判定,被诉方可进行抗辩。同时,法院会组织调解,双方可通过调解达成一致。
提醒:处理冷暴力离婚诉讼较复杂,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1-15 02:31:51 回复
咨询我
(一)积极应诉。作为被诉方要按时到庭参与诉讼,避免法院缺席判决。
(二)表明离婚态度并提供证据。不同意离婚,就提交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证据,像共同生活记录、沟通记录;同意离婚,则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与对方协商或由法院裁判。
(三)应对举证。原告承担冷暴力举证责任,被诉方可提供相反证据否认冷暴力的持续性或关联性。
(四)抗辩精神损害赔偿。若原告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被诉方可结合冷暴力程度、持续时间、后果等提出抗辩。
(五)参与调解。法院组织调解时,双方可通过调解达成一致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026-01-15 00:46:5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