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该规定为离婚诉讼提供了明确且合理的法定情形,解决了多次起诉仍不判离的难题,为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提供了客观标准,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离婚自由权利。其设置的两个核心要件,首次离婚诉讼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以及判决后双方持续分居满一年且互不履行夫妻义务,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2.解决措施和建议:
-对于想要离婚的当事人,在首次离婚诉讼被判决不准离婚后,要注意保留好双方分居的证据,如租房合同、分居协议等,以证明满足持续分居满一年的条件。
-法院在审理再次提起的离婚诉讼时,应严格审查是否满足两个核心要件,确保法律规定准确适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1.民法典规定,若法院首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夫妻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起诉离婚的,法院应准予。
2.该法定离婚情形需满足两个关键条件。其一,首次离婚诉讼法院已判决不准离婚;其二,判决后双方连续分居满一年,且彼此不再履行夫妻义务。
3.当满足上述条件,一方再次起诉离婚时,法院应认定夫妻感情已破裂,进而判决准予离婚。
4.此条款的目的是解决离婚诉讼中多次起诉仍不判离的难题,为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提供客观标准,保障当事人离婚自由。
法律分析:
(1)民法典新增这一法定离婚情形,解决了多次起诉离婚却不判离的难题。它清晰地给出了客观判断标准,只要满足两个核心要件,法院就应准予离婚。
(2)第一个要件强调首次离婚诉讼已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这是启动后续程序的前提。第二个要件要求判决后双方持续分居满一年且互不履行夫妻义务,体现了夫妻关系的实质破裂。
(3)该条款的意义重大,既保障了当事人的离婚自由权利,又避免了法院在离婚判决上的随意性,使司法审判更加规范化、标准化。
提醒:
要注意收集分居证据,如租房合同、物业证明等。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以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分析。
(一)对于想通过此规定离婚的当事人,要保留好首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法律文书,这是满足第一个核心要件的关键证据。
(二)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开始分居时,尽量通过租房合同、物业证明等方式证明分居事实,同时注意收集能证明双方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证据,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以满足第二个核心要件。
(三)再次起诉离婚时,要向法院清晰地提交上述证据,阐述满足法定离婚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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