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遇到店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可通过固定证据、协商、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向法院起诉等步骤处理,侵权判定有相应条件。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当店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时,权利人可采取一系列措施维权。首先要固定证据,像对方使用侵权标识的照片、招牌、宣传资料,己方商标注册证,以及能证明混淆的材料等,这是维权的基础。之后可与侵权方协商,发函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若协商不成,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该部门有权责令停止侵权、没收违法工具并罚款。还能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主张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赔偿数额有多种确定方式,法定赔偿最高不超五百万元。不过,侵权判定要满足标识相同或近似、服务类别相同或类似且易造成混淆的条件,若服务类别不相关则不构成侵权。若您在商标侵权方面有疑惑或需要帮助,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1.遇到店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应按固定证据、协商、投诉、诉讼的步骤处理,同时要明确侵权判定需满足标识和服务类别相关条件。
2.处理步骤:
-固定证据:收集对方使用侵权标识的照片、招牌、宣传资料,己方商标注册证,以及能证明对方使用行为导致混淆的材料。
-协商:向侵权方发送书面函件,要求其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投诉:协商无果时,向侵权行为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行政部门会责令停止侵权、没收违法工具并罚款。
-诉讼:向人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主张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赔偿数额可按权利人实际损失、侵权人违法所得或法定赔偿标准确定,法定赔偿最高不超五百万元。
3.注意事项:侵权判定需满足标识相同或近似,且服务类别相同或类似易造成混淆,若服务类别不相关则不构成侵权。
1.若发现店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第一步要固定证据。这些证据涵盖对方使用侵权标识的照片、招牌、宣传资料,自己的商标注册证,还有能证明对方使用行为造成混淆的材料。
2.接着尝试和侵权方协商,发书面函件要求其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3.如果协商没结果,可向侵权行为发生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让其查处侵权行为。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停止侵权、没收违法工具并罚款。
4.最后还能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赔偿数额可按权利人实际损失、侵权人违法所得或法定赔偿标准来定,法定赔偿最高不超五百万元。
5.要注意,判定侵权得满足标识相同或近似,且服务类别相同或类似,容易造成混淆。若服务类别不相关,就不构成侵权。
法律分析:
(1)遇到店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固定证据是关键。这些证据包含对方使用侵权标识的照片、招牌、宣传资料,己方商标注册证,以及能证明对方使用行为导致混淆的材料,为后续维权奠定基础。
(2)与侵权方协商是较为温和的解决方式,可发送书面函件要求其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若协商不成,可向侵权行为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行政部门会责令停止侵权、没收违法工具并罚款。
(3)若行政途径无法解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主张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赔偿数额依据权利人实际损失、侵权人违法所得或法定赔偿标准确定,法定赔偿最高不超五百万元。同时,侵权判定要满足标识相同或近似、服务类别相同或类似且易造成混淆的条件,服务类别不相关则不构成侵权。
提醒:
维权时要确保证据充分有效,注意侵权判定条件。不同案情解决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固定证据:收集对方使用侵权标识的照片、招牌、宣传资料等,准备好己方商标注册证,以及能证明对方使用行为导致混淆的材料。
(二)协商解决:向侵权方发送书面函件,要求其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三)行政投诉:若协商不成,向侵权行为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由行政部门责令停止侵权、没收违法工具并罚款。
(四)提起诉讼:向人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主张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赔偿数额按权利人实际损失、侵权人违法所得或法定赔偿标准确定,法定赔偿最高不超五百万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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