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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拿银行卡让我取钱如何做

罗* 西藏-那曲 银行纠纷咨询 2026.01.13 06:24:14 424人阅读

有人拿银行卡让我取钱如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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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核实银行卡所有权人身份,他人银行卡需书面授权及双方身份证明,拒绝无法提供合法证明或可疑的委托取钱请求,避免法律风险。
法律解析:根据法律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代为转移、提取,会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并承担刑事责任。即便不知情,但因明显疏忽帮助他人转移非法资金,也可能面临法律风险。所以在面对委托取钱请求时,要先核实银行卡所有权人是否为委托者本人,让其出示有效证件;若是他人银行卡,需有所有权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明。若委托者无法提供合法证明,或银行卡来源不明、用途可疑,应果断拒绝。在处理这类事务时一定要谨慎,拒绝可疑委托行为。如果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6-01-13 12:18: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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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处理委托取钱事务时,必须谨慎核实身份以规避法律风险。在接受委托取钱请求时,若银行卡所有权人是委托取钱者本人,要让其出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来确认身份;若为他人银行卡,需提供所有权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明。若委托取钱者无法提供合法证明,或银行卡来源不明、用途可疑,应果断拒绝请求。
2.法律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代为转移、提取,会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并承担刑事责任。即便不知情,但因明显疏忽帮助他人转移非法资金,也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3.为避免法律风险,在处理委托取钱事务时,要严格按照要求核实身份和相关证明文件,拒绝任何可疑委托行为。

2026-01-13 10:44: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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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处理取钱委托时,要先核实银行卡所有权人是否就是来委托取钱的人,让其出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以确认身份。
2.如果取的是别人的银行卡里的钱,要对方提供银行卡所有权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双方的身份证明。
3.要是委托取钱的人无法提供合法证明,或者银行卡来源不清楚、用途可疑,要马上拒绝该请求。
4.按法律规定,明知道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还帮忙转移、提取的,可能会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要负刑事责任。就算不知情,但因为明显疏忽帮别人转移了非法资金,也可能有法律风险。
5.所以,遇到这类请求一定要谨慎核实,拒绝任何可疑的委托行为,防止触犯法律。

2026-01-13 09:42: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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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在处理委托取钱事宜时,核实身份是关键。首先要确认银行卡所有权人是否为委托者本人,通过查看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来确定。若不是本人的银行卡,必须要求委托者提供所有权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双方的身份证明。
(2)对于无法提供合法证明的委托者,或者银行卡来源不明、用途可疑的情况,应果断拒绝请求。因为依据法律,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代为转移、提取,会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3)即便不知情,但因明显疏忽帮助他人转移非法资金,也会面临法律风险。所以在面对此类请求时,要谨慎核实,拒绝可疑委托。

提醒:处理委托取钱事务时务必严格核实身份和相关证明,对可疑情况保持警惕,避免因疏忽陷入法律风险,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2026-01-13 08:27: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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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身份核实。确认银行卡所有权人是否为委托取钱者本人,让其出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二)他人卡需授权。若为他人银行卡,要求提供所有权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明。
(三)拒绝可疑请求。委托取钱者无法提供合法证明,或银行卡来源不明、用途可疑时,立即拒绝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026-01-13 06:45:20 回复

应该是可以的,但必须满足一定条件债权转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有效:(一)、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二)、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三)、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四)、必须有转让通知。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八十条的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在这里法律只规定了债权人的通知义务,并没有规定,必须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因此,你们只要对债务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即可(通知的义务履行的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不必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债务人的同意并不是这种转让行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前提。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如果你所接受的债权不具备上述三种情况,那么,这个债权是可以转让的。关于债权转让的有效条件,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根本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就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国家、集体的利益受损。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按照《合同法》第79条的规定,有四种合同权利不得转让。第一类是依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以特定身份关系为继承的债权;第二类是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从权利依主权利的移转而移转,若将从权利和主权利分类而单独转让,则为性质上所不允许;第三类是依合同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第四类是依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由于债权自身的特殊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如果债权转移的主体不适合,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无效,因此,债权的转让以有效的债权转让协议为条件。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合同权利的转让,是否以征得债务人的同意为要件,各国的立法有三种不同的规定:一是自由主义,德国民法典是主张债权原则上可以自由转让,不以取得债务人同意或通知为必要要件;二是通知主义,我国《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三是债务人同意主义,法国民法典主张债权转让以通知债务人或经债务人承诺为必要条件。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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