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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门店招牌使用他人注册商标可以吗?

蒋** 广东-梅州 商标咨询 2018.04.10 06:08:22 3063人阅读

各位律师好,我叔叔想要咨询律师对于在门店招牌使用他人注册商标可以吗,因为叔叔需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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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吸引消费者而通过店招的方式表明自己所销售的商品是什么品牌,是商家常用的一种做法。只要商家表明的商标信息是真实的,不会引起消费者混淆、误认或联想,就是合理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正当行为。

2018-04-10 06:15: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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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商标可以做店招。 但有两点需要注意:一是在店里你只能销售自己的商品;二是你不能限制他人也用你的商标来做店招。产生这两个问题的原因是一样的,即3类属于商品商标,而非服务商标。 所以你在你们店里卖别人的东西,需要别人的授权经营;又因为你的商标在服务类没有注册,别人可以毫无顾忌的使用。因为商标的保护是以类为基础的,你申请的类受保护,你没有申请的类就不受到保护。如果你的产品销量很好,牌子已经打出去了,但还没有成为驰名商标(驰名商标可以跨类保护)之前,那别人免费借用你的牌子,你也没办法。以上就是根据规定对在门店招牌使用他人注册商标可以吗的回答。

2018-04-10 06:10: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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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必须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备案手续。
商标注册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各种权利,从内容上看,包括专用权、禁止权、许可权、转让权、续展权和标示权等,其中专用权是最重要的权利,其他权利都是由该权利派生出来的。
商标许可权,是指商标权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
商标转让权,是指商标权人依法享有的将其注册商标依法定程序和条件,转让给他人的权利。
因此注册商标能够让他人使用。

2020-11-06 13:44: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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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 门店招牌需要注册商标吗

    律师解析 需要。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八条本法所称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 对商标的使用可以使多方面的,当然也包括将其作为门店招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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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门店招牌要注册商标吗

    律师解析 需要。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八条本法所称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 对商标的使用可以使多方面的,当然也包括将其作为门店招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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