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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一方律师被对方招揽的行为,违反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规范。律师执业需恪守对原当事人的忠诚义务,不得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或其他利益,不得与对方当事人建立可能损害原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关联。
(2)当事人需收集能够证明律师存在被招揽及违规行为的证据,包括双方沟通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证人证言等材料,确保证据真实合法且能清晰反映违规事实。
(3)当事人可向该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提交证据并反映情况,要求律所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对涉事律师进行调查处理,如责令纠正、暂停执业等。
(4)若对律所处理结果不满意,当事人可向当地律师协会或司法行政部门投诉,相关部门会依法开展调查,并根据违规情节给予警告、罚款、暂停执业直至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
(5)若律师违规行为导致当事人损失,当事人可准备诉状及证据,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律师及其所在律所承担赔偿责任。
提醒:
当事人发现律师被对方招揽后需及时固定证据避免灭失;涉及赔偿时需明确损失与违规行为的直接因果关系,必要时可咨询其他专业律师获取帮助。
2026-01-12 18:54: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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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集相关证据。注意留存能证明律师被对方招揽的材料,包括双方沟通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这些材料需能体现律师与对方存在招揽性质的联系。
(二)向律师事务所反映情况。将收集到的证据提交给该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说明具体情况并要求律所进行内部调查和处理。
(三)向监管部门投诉。如果对律所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携带证据向当地律师协会或者司法行政部门投诉,由这些部门开展调查并依法作出相应处罚。
(四)要求赔偿损失。如果律师的违规行为给当事人造成了经济或其他损失,可以准备好诉状和相关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律师及其所在律所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五十条,内容包括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仲裁案件中,同一律师事务所的不同律师同时担任争议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或者本所或其工作人员为一方当事人,本所其他律师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的情形,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不得与当事人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在委托关系终止后,同一律师事务所或同一律师在同一案件后续审理或者处理中又接受对方当事人委托的情形,也不得与当事人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
2026-01-12 18:41: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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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先收集对方律师被招揽的有效证据,包括双方沟通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证人的书面或口头证言等,以此证明律师存在违规接受对方招揽的行为。
将上述证据提交给该律师所在的事务所,反映具体情况并要求事务所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若对事务所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可向当地律师协会或司法行政部门投诉,由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并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
如果因律师的违规行为导致自身权益受损,可准备好诉讼文书和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律师及其所属事务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026-01-12 18:04: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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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对方招揽己方律师的行为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当事人可按法定步骤收集证据、反映情况、投诉或起诉要求赔偿。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律师应当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不得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或其他利益,不得与对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委托人权益。当事人发现此类情况时,可按以下步骤处理:一是收集相关证据,包括双方沟通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证明律师存在被招揽及违规行为;二是向该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反映情况,要求律所进行内部处理;三是若对律所处理结果不满意,可向当地律师协会或司法行政部门投诉,相关部门会依法调查并作出警告、罚款、暂停执业甚至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四是若因律师违规行为造成当事人经济损失,可准备诉状和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律师及其所在律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您在处理过程中对证据收集、投诉流程或诉讼细节有疑问,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12 17:45: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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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方律师被对方招揽时,该行为已违反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规范,当事人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收集违规证据。需整理能证实律师存在被对方招揽及违规执业的材料,例如双方沟通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证人证言等,确保证据具备真实性、关联性与合法性,为后续维权提供有效支撑。
向所属律所反馈。将收集完整的证据提交给该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详细说明违规情况,要求律所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对涉事律师进行调查处理。
向监管机构投诉。若对律所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可携带证据材料向当地律师协会或司法行政部门投诉,由相关部门依法开展调查并作出相应惩戒措施。
主张民事赔偿。若因律师的违规行为导致自身合法权益受损,可准备民事起诉状及相关证据,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涉事律师及其所在律所承担赔偿责任。
2026-01-12 15:54:4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