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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赔偿义务机关该通过什么方式确定

王* 青海-海北 人身侵权咨询 2026.01.12 08:28:46 471人阅读

司法赔偿义务机关该通过什么方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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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司法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严格依照国家赔偿法规定执行。不同情形下,赔偿义务机关有不同的认定规则。
2.具体的确定规则及对应措施建议如下:
-若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该机关即为赔偿义务机关。相关机关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定期审查职权行使情况,一旦发现侵权行为及时处理并启动赔偿程序。
-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且依规定应给予国家赔偿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要严格审查拘留的合法性和必要性,完善审批流程,避免错误拘留。
-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要加强证据审查,确保逮捕决定有充分合理的依据,同时建立错捕责任追究制度。
-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法院应加强审判质量监督,提高法官业务水平,对再审改判无罪的案件进行复盘总结,防止类似错误再次发生。
-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一审法院要提升审判能力,严格遵循证据规则和法律适用标准,加强对一审案件的质量评查。
-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实施该行为的工作人员所在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机关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和职业道德培训,建立行为监督机制,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2026-01-12 12:39: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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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司法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要按照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来执行。
2.要是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还有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那么这个机关就是赔偿义务机关。
3.若依照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后应给予国家赔偿,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就是赔偿义务机关。
4.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出现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情况,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5.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是赔偿义务机关。
6.二审改判无罪或者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7.因刑讯逼供、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实施这类行为,导致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实施该行为的工作人员所在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2026-01-12 12:11: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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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当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该机关就是赔偿义务机关。
(2)若依照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应给予国家赔偿,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3)公民被采取逮捕措施后,案件被撤销、不起诉或判决宣告无罪,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承担赔偿义务。
(4)再审改判无罪,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是赔偿义务机关。
(5)二审改判无罪或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6)因刑讯逼供、殴打虐待等行为致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实施行为的工作人员所在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提醒:申请司法赔偿时需准确确定赔偿义务机关,不同情形对应不同机关,若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2026-01-12 10:54: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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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受损,由该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
(二)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需给予国家赔偿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是赔偿义务机关。
(三)公民被采取逮捕措施后,案件撤销、不起诉或判决宣告无罪,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四)再审改判无罪,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五)二审改判无罪或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六)刑讯逼供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实施该行为的工作人员所在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依照本法的规定应当给予国家赔偿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2026-01-12 09:58: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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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司法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要依据不同情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来明确。
法律解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受损,该机关就是赔偿义务机关。比如采取拘留措施应给予国家赔偿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担责;采取逮捕措施后案件撤销、不起诉或判决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负责;再审改判无罪,作出原生效判决的法院是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或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法院承担责任;因刑讯逼供、殴打虐待等行为致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实施该行为工作人员所在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如果遇到司法赔偿相关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12 08:56: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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