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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有限责任赔付范围因责任主体而异,公司股东以认缴出资额或认购股份为限,有限合伙人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公司以全部财产担责,存在股东滥用权利时股东需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股东若已实缴出资,无需用个人财产额外偿还公司债务;未实缴到位的,要在未实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补充赔偿。有限合伙企业里的有限合伙人,赔付范围是其认缴的出资额。公司作为独立法人,要用全部财产承担自身债务,涵盖注册资本、运营资产、知识产权、债权等。不过,若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债权人可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实际生活中,商业活动复杂多样,涉及有限责任赔付的情况可能更复杂。如果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准确把握自身的权利和义务。
2026-01-12 11:24: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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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限责任赔付范围根据不同责任主体有所不同。公司股东以认缴出资额或认购股份为限承担责任,已实缴的无需用个人财产额外偿债,未实缴到位的在未实缴范围内补充赔偿;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以全部财产包括注册资本、运营资产、知识产权、债权等承担债务。若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股东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是有限责任的例外。
2.解决措施和建议:
-股东应按时足额实缴出资,避免因未实缴到位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公司要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防止股东滥用权利。
-债权人在交易中要充分了解公司的股权结构和股东出资情况,发现股东滥用权利损害自身利益时,及时通过法律途径主张刺破公司面纱,要求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2026-01-12 10:26: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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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限责任赔付范围要按责任主体区分。公司股东方面,赔付以认缴出资额或认购股份为限。已足额实缴出资的股东,不用再拿个人财产偿还公司债务;未足额实缴的股东,要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进行补充赔偿。
2.有限合伙企业里的有限合伙人,赔付范围是其认缴的出资额。
3.公司作为独立法人,要用全部财产承担自身债务,这些财产包括注册资本、运营资产、知识产权和债权等。
4.要是有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故意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债权人可以要求否定公司法人资格。这种情况下,股东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属于有限责任的特殊情况。
2026-01-12 09:11: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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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公司股东的赔付范围与其出资情况相关。已实缴出资的股东,仅以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责任,无需用个人财产额外偿债;未实缴到位的股东,则要在未实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进行补充赔偿。
(2)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赔付范围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3)公司作为独立法人,要用全部财产承担自身债务,涵盖注册资本、运营资产、知识产权、债权等。
(4)当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可主张“刺破公司面纱”,让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提醒:股东要按时足额出资,避免未实缴出资的风险。债权人遇到股东滥用权利情况,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12 08:21: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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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股东:已实缴出资的,赔付以认缴出资额或认购股份为限,无需用个人财产额外偿债;未实缴到位的,在未实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补充赔偿。
(二)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赔付范围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三)公司:以全部财产对自身债务担责,包含注册资本、运营资产、知识产权、债权等。
(四)特殊情况:若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债权人可主张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026-01-12 07:24:4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