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北法律咨询 > 潜江法律咨询 > 潜江人身侵权法律咨询 > 有限责任赔付范围具体有什么

有限责任赔付范围具体有什么

李** 湖北-潜江 人身侵权咨询 2026.01.12 06:30:47 384人阅读

有限责任赔付范围具体有什么

其他人都在看:
潜江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潜江损害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结论:
有限责任赔付范围因责任主体而异,公司股东以认缴出资额或认购股份为限,有限合伙人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公司以全部财产担责,存在股东滥用权利时股东需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股东若已实缴出资,无需用个人财产额外偿还公司债务;未实缴到位的,要在未实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补充赔偿。有限合伙企业里的有限合伙人,赔付范围是其认缴的出资额。公司作为独立法人,要用全部财产承担自身债务,涵盖注册资本、运营资产、知识产权、债权等。不过,若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债权人可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实际生活中,商业活动复杂多样,涉及有限责任赔付的情况可能更复杂。如果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准确把握自身的权利和义务。

2026-01-12 11:24:02 回复
咨询我

1.有限责任赔付范围根据不同责任主体有所不同。公司股东以认缴出资额或认购股份为限承担责任,已实缴的无需用个人财产额外偿债,未实缴到位的在未实缴范围内补充赔偿;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以全部财产包括注册资本、运营资产、知识产权、债权等承担债务。若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股东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是有限责任的例外。
2.解决措施和建议:
-股东应按时足额实缴出资,避免因未实缴到位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公司要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防止股东滥用权利。
-债权人在交易中要充分了解公司的股权结构和股东出资情况,发现股东滥用权利损害自身利益时,及时通过法律途径主张刺破公司面纱,要求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2026-01-12 10:26:28 回复
咨询我

1.有限责任赔付范围要按责任主体区分。公司股东方面,赔付以认缴出资额或认购股份为限。已足额实缴出资的股东,不用再拿个人财产偿还公司债务;未足额实缴的股东,要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进行补充赔偿。
2.有限合伙企业里的有限合伙人,赔付范围是其认缴的出资额。
3.公司作为独立法人,要用全部财产承担自身债务,这些财产包括注册资本、运营资产、知识产权和债权等。
4.要是有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故意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债权人可以要求否定公司法人资格。这种情况下,股东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属于有限责任的特殊情况。

2026-01-12 09:11:50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公司股东的赔付范围与其出资情况相关。已实缴出资的股东,仅以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责任,无需用个人财产额外偿债;未实缴到位的股东,则要在未实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进行补充赔偿。
(2)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赔付范围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3)公司作为独立法人,要用全部财产承担自身债务,涵盖注册资本、运营资产、知识产权、债权等。
(4)当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可主张“刺破公司面纱”,让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提醒:股东要按时足额出资,避免未实缴出资的风险。债权人遇到股东滥用权利情况,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12 08:21:33 回复
咨询我

(一)公司股东:已实缴出资的,赔付以认缴出资额或认购股份为限,无需用个人财产额外偿债;未实缴到位的,在未实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补充赔偿。
(二)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赔付范围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三)公司:以全部财产对自身债务担责,包含注册资本、运营资产、知识产权、债权等。
(四)特殊情况:若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债权人可主张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026-01-12 07:24:48 回复

对于发生交通事故后,交强险是其中一种保险。根据新的交强险条例规定,被保险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被保险以外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依法在lt;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gt;规定的赔偿限额范围内负责赔偿。而关于最新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详细见下文:  一、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二、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三、责任限额:是指在责任保险中,保险人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交强险条款中的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医疗费用和财产损失所分别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四、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以上共计十二项。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上诉不加刑的具体适用范围有哪些

    专业解答上诉不加刑原则是司法实践中的一项重要原则,旨在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该原则规定,被告人单独上诉时,二审法院不得加重其刑罚。但是,若检察机关或自诉人也上诉,则不适用上诉不加刑原则。此外,若被告人上诉后,经补充调查发现新罪行或检察机关补充起诉,被告人的刑罚可能会加重。

    2024.10.04 1644阅读
  • 经济赔偿金的适用范围具体有哪些

    专业解答经济补偿金适用于多种情况,包括用人单位强制解除、协商解除、单方无过错解除、经济性裁员、合同到期终止以及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丧失等。 此外,其他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情形也可适用。具体适用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2024.08.07 2143阅读
  • 经济赔偿金的适用范围具体有哪些

    专业解答经济补偿金适用于多种情况,包括用人单位强制解除、协商解除、单方无过错解除、经济性裁员、合同到期终止以及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丧失等。 此外,其他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情形也可适用。具体适用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2024.06.24 1813阅读
  • 经济赔偿金的适用范围具体有哪些

    专业解答经济补偿金适用于多种情况,包括用人单位强制解除、协商解除、单方无过错解除、经济性裁员、合同到期终止以及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丧失等。此外,其他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情形也可适用。具体适用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2024.05.17 2143阅读
  •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范围具体有什么样的?

    专业解答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范围具体有什么样的?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2024.03.04 2023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