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青海法律咨询 > 黄南法律咨询 > 黄南刑事诉讼法律咨询 > 刑事案件撤回起诉需满足什么条件

刑事案件撤回起诉需满足什么条件

李* 青海-黄南 刑事诉讼咨询 2026.01.12 05:08:27 493人阅读

刑事案件撤回起诉需满足什么条件

其他人都在看:
黄南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黄南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中撤回起诉需满足严格法定条件,涵盖不存在犯罪事实、犯罪事实非被告人所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证据不足或变化不符起诉条件、被告人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或属精神病人不负刑事责任、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经特赦令免除刑罚、被告人死亡以及其他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这是为了确保司法公正,避免错误追诉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2.若要撤回起诉,检察院需在法院宣告判决前提出书面申请,法院审查符合条件后应裁定准许。若撤回起诉后无新事实或证据,检察院不得再行起诉。这一程序设置可防止检察院随意撤回起诉和重复起诉,维护司法程序的严肃性和稳定性。
3.对于撤回起诉的案件,检察院应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书面说明理由,并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处理,以保证案件有明确的后续处理方向,保障司法流程的顺畅。

解决措施和建议:
1.检察院应严格审查案件情况,确保撤回起诉符合法定条件,避免随意撤回。
2.法院要认真审查检察院的撤回起诉申请,保障程序合法公正。
3.公安机关在收到退回的案卷后,应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补充侦查或作其他处理。

2026-01-12 10:42:01 回复
咨询我

1.刑事案件里,检察院撤回起诉要符合这些法定条件:犯罪事实不存在;犯罪事实不是被告做的;情节很轻微、危害小,不算犯罪;证据不足或有变化,不符合起诉条件;被告未到负刑事责任的年龄;被告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危害结果;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经特赦令免刑;被告死亡;还有其他依法不该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2.检察院要撤回起诉,得在法院宣告判决前书面申请。法院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的,应裁定准许撤回。
3.撤回起诉后,要是没新事实或新证据,检察院不能再起诉。
4.对于撤回起诉的案件,检察院要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书面说明理由,把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处理。

2026-01-12 09:40:41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中撤回起诉有严格的法定条件限制,涵盖了不存在犯罪事实、犯罪非被告人所为、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证据问题、被告人因年龄或精神状况不负刑事责任、追诉时效已过、特赦、被告人死亡等多种情形。
(2)撤回起诉需在法院宣告判决前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法院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才会裁定准许。
(3)若撤回起诉后没有新事实或新证据,检察院不能再行起诉。
(4)对于撤回起诉的案件,检察院要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书面说明理由并退回案卷给公安机关。

提醒:若涉及刑事案件,当事人需关注检察院撤回起诉的条件和程序,若对处理结果有疑问,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6-01-12 08:21:35 回复
咨询我

(一)若人民检察院要撤回起诉,应先确认案件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如是否不存在犯罪事实、犯罪事实是否非被告人所为等十种情形。
(二)需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向法院提交书面的撤回起诉申请。
(三)若法院审查认为符合条件裁定准许撤回起诉后,没有新事实或新证据,就不能再行起诉。
(四)对于撤回起诉的案件,要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书面说明理由,并把案卷退回公安机关。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二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回起诉:
(一)不存在犯罪事实的;
(二)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的;
(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四)证据不足或证据发生变化,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五)被告人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负刑事责任的;
(六)被告人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不负刑事责任的;
(七)法律、司法解释发生变化导致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
(八)其他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撤回起诉后,没有新的事实或者新的证据,不得再行起诉。

2026-01-12 06:28:04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刑事案件中,检察院在法院宣告判决前,遇法定情形可书面申请撤回起诉,获法院准许且无新事实或证据不得再起诉,应作不起诉决定或说明理由并退卷。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检察院撤回起诉有严格法定条件,如不存在犯罪事实、犯罪非被告人所为等十种情形。当出现这些情况,检察院要在法院宣告判决前书面申请。法院审查符合条件就会裁定准许。若撤回起诉后没有新事实或新证据,检察院不能再起诉,这避免了随意重复起诉。对于此类案件,检察院需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书面说明理由并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这一系列规定保障了司法程序的严谨性和公正性。若你在刑事案件中遇到检察院撤回起诉相关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法律建议。

2026-01-12 06:19:59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92条的规定,赠与人在下列情形下可以撤销赠与:(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附条件赠与合同撤销权赠与合同撤销权是法律赋予赠与人行使一种权利,赠与合同的撤销是指赠与人及其他撤销权人在合同有效成立后,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撤销权,使合同归于无效的行为。一般可分为两种,即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则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不再为赠与行为。法律规定赠与的任意撤销,源于赠与的无偿行为。我国《合同法》第186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194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第195条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是指在由现法律规定的可以撤销的特定情形时,允许赠与人或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合同,第192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第193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对于合同要约的撤回需要满足什么前提这个问题,解答如下,撤回要约的通知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如果撤回要约的通知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以后到达,则要约已经生效,是否能够使要约失效,就要看是否符合撤销的条件。因此,要约人如欲撤回要约,必须选择快于要约的方式向受要约人发出撤回的通知,使之能在要约到达之前到达受要约人。如果要约人在发出要约以后马上又以比发出要约更快的方式发出撤回的通知,按照通常情况,撤回的通知应当先于或最迟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但如果因为其他原因耽误了,撤回的通知在要约到达之后才到达受要约人。在这种情况下,受要约人应当及时向要约人发出通知,告知其撤回的通知已经迟到,要约已经生效。如果受要约人怠于通知时,要约人撤回要约的通知视为未迟到,仍发生撤回要约的效力。《合同法》第16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自要约实际送达给特定的受要约人时,要约即发生法律效力,要约人不得在事先未声明的情况下撤回或变更要约,否则构成违反前合同义务,要承担缔约过失的损害赔偿责任。需明确一点,到达是指要约的意思表示客观上传递到受要约人处即可,而不管受要约人主观上是否实际了解到要约的具体内容。例如,要约以电传方式传递,受要约人收到后因临时有事未来得及看其内容,要约也生效。所谓要约邀请,又称引诱要约,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从法律性质上看,要约是当事人旨在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它是一经承诺就产生合同的可能性,所以,要约在发生以后,对要约人和受约人都应生一定的拘束力。如果要约人违反了有效的要约,应承担法律责任。但要约邀请不是一种意思表示,而是一种事实行为,也就是说,要约邀请是当事人订立的,有利于避免和减少因要约内容不全、市场环境变化等各种因素可能造成的对要约人的损害。尤其应该看到,既然合同成立后都允许当事人协议解除合同,那么,在合同成立之前的要约行为也应可以撤销。允许要约人有权撤销已经生效的要约,必须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如果法律上对要约的撤销不作限制,允许要约人随意撤销要约,那么必将在事实上否定要约的法律效力,导致要约在性质上的变化,同时也会给受要约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那么,如何对要约的撤销作出限制呢?我认为:(1)如果要约中规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确规定要约是不可撤销。(2)尽管没有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但受要约人有理由信赖要约是不可撤销的,那么不得撤销要约。如果受要约人在收到要约以后,基于对要约的信赖,已为准备承诺支付了一定的费用,就有权要求要约人给予适当补偿。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 债权人撤销权之诉需满足哪些条件

    专业解答债权人撤销权诉讼所需满足的条件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诉讼必须符合以下几个必要条件:首先,被告必须存在对其资产或利益的不当处理行为;其次,此种行为必须是发生于原告债权确立之后;再次,这种行为必须会严重妨碍原告利用自身权益实现债权;最后,该行为的实施者(即相对人)必须在主观上抱有恶意。

    2024.10.18 1150阅读
  • 撤销工伤认定决定书需满足哪些条件

    专业解答工伤认定决定书可撤销的情况包括行政机关自我发现错误或申请人请求,复议期内允许申诉。若申请人或单位故意隐瞒、提供虚假证据致工伤认定误判,社保部门诉讼中可更正。若工伤认定被依法纠正,原告拒撤且社保有过错,法院将认定其违法;反之,无过错则驳回诉讼。

    2024.09.12 1612阅读
  • 父母撤销赠与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专业解答赠与人有权在受赠人出现以下情形时撤销赠与:对赠与人或其近亲造成严重伤害,未尽抚养赠与人责任,或未按赠与合同约定行事。撤销权自赠与人知悉或应知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生效。

    2024.09.12 1264阅读
  • 离婚后,女方要回孩子抚养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专业解答一方可申请变更抚养权,当其自身或对方父母因疾病、失业、残疾导致无法尽责,或一方有虐待行为影响孩子,年满8岁的孩子自主选择并能被有效抚养,以及存在其他法定正当理由时,法院会受理。

    2024.09.12 1288阅读
  • 缓刑不回原籍服刑需满足什么条件

    专业解答在缓刑期间,犯罪人须遵守法律、定期汇报,严格会客规定,异地居住需审批。监管工作通常由居住地司法局负责,非户籍外地居民可申请在户口地矫正。缓刑适用于轻罪、悔罪、低风险再犯及社区影响小者。附加刑照常执行。缓刑试行期:拘役加一年,最低两个月;有期徒刑加五年,最低一年,自判决生效算起。

    2024.09.04 1173阅读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