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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后父母子女关系不受离婚影响,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有探望权,另一方需协助。若孩子未主动联系,可主动行使探望权。
2.解决措施和建议:
-先与直接抚养方协商探望时间和方式。
-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确定探望权具体内容。
-若直接抚养方拒不协助,凭生效裁判文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对阻挠方教育或采取措施。
-若孩子年满八周岁且不愿见面,应尊重其意愿,通过定期寄送关怀物品、借助学校等第三方了解情况等温和方式修复亲子关系,避免强行干预。
2026-01-10 19:24: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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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并不会切断父母和子女间的关系,没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另一方得配合。
2.如果孩子没主动联系,没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主动去探望。先和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商量探望的时间和方式。
3.要是商量不成,没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能向法院起诉,让法院确定探望权的具体内容。
4.若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配合探望,没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拿着生效的裁判文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批评教育阻挠的一方,或者采取强制手段。
5.当孩子满八周岁且明确表示不想见面时,法院会尊重孩子的意愿。这时没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要通过温和办法慢慢修复亲子关系,比如定期送关怀物品、通过学校等第三方了解孩子情况,别强行干预以免让孩子抵触。
2026-01-10 18:19: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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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离婚并不消除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权,另一方需协助。这是法律对亲子关系和未直接抚养方权益的保障。
(2)当孩子未主动联系时,不直接抚养方可以先和直接抚养方协商探望的时间和方式,这是较为平和且高效的解决办法。
(3)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诉讼来确认探望权具体内容,以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4)若直接抚养方拒不协助,可凭生效裁判文书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相应措施。
(5)若孩子年满八周岁且不愿见面,法院尊重其意愿,此时应采取温和方式修复关系,避免强行干预。
提醒:行使探望权过程中要遵循法律规定和孩子意愿,避免因不当行为引发纠纷,若情况复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10 17:43: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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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行使权利:若孩子未主动联系,可先和直接抚养方友好协商探望的时间和方式。
(二)诉讼解决:若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院确定探望权的具体内容。
(三)申请强制执行:直接抚养方拒不协助探望时,凭借生效裁判文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对阻挠方采取措施。
(四)尊重孩子意愿:孩子年满八周岁且不愿见面,法院会尊重其意愿,此时应通过寄送关怀物品、借助学校了解情况等温和方式修复亲子关系,避免强行干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2026-01-10 16:00: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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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权,可先协商探望事宜,协商不成可诉讼,对方拒不协助可申请强制执行,但孩子年满八周岁明确不愿见面时应尊重其意愿并温和修复关系。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受离婚影响,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探望权,另一方有协助义务。当孩子未主动联系时,不直接抚养方可以先与直接抚养方就探望的时间和方式进行协商。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确定探望权的具体内容。若直接抚养方拒绝协助探望,不直接抚养方可依据生效裁判文书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对阻挠方采取相应措施。不过,若孩子年满八周岁且明确表示不愿见面,法院会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此时,不直接抚养方应采取温和方式,如定期寄送关怀物品、通过学校等第三方了解孩子情况,逐步修复亲子关系,避免强行干预。如果在行使探望权过程中遇到复杂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6-01-10 15:24:5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