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旷课被学校给予了警告处分,我感觉我的名誉权受到了侵权,请问导员这种行为是不是算侵犯了我的名誉权?
[律师回复]同学,关于你提到的情况,从法律角度讲,名誉权是指个人享有的不受他人侵害的名声权利。学校对你的处分是基于校规校纪,本身是为了规范学生行为,并非恶意损害你名誉。但老师未经你同意将处分书发在班级群,这种做法确实欠妥,可能会让你觉得不舒服。你可以先和老师沟通,表达你的感受,希望老师以后能注意方式方法。如果沟通后仍有不满,可以向学校相关部门反映,要求老师做出适当解释或道歉。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