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内蒙古法律咨询 > 阿拉善盟法律咨询 > 阿拉善盟房屋买卖法律咨询 > 开发商解除买卖合同怎么赔

开发商解除买卖合同怎么赔

李** 内蒙古-阿拉善盟 房屋买卖咨询 2026.01.09 07:42:13 331人阅读

开发商解除买卖合同怎么赔

其他人都在看:
阿拉善盟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阿拉善盟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一)先区分开发商解除合同的性质确定赔偿责任。若属于合法解除,比如因不可抗力等法定免责事由导致,开发商一般无需承担赔偿责任。若属于违约解除,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违约解除时的赔偿方式有三种。一是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保障购房者资金及利息损失得到补偿。二是支付违约金,按合同约定的金额或计算方式执行。三是赔偿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如房屋差价损失等。若约定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购房者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增加;若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开发商可请求适当减少。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2026-01-09 12:18:02 回复
咨询我

开发商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时,责任认定需分情形处理。若是因地震等不可抗力这类法定免责事由,开发商一般无需承担赔偿责任;若因自身违约行为解除合同,则需承担违约责任。

赔偿通常包括三种方式。一是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确保购房者收回本金并弥补利息损失;二是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若有明确条款则依约定金额或计算方式执行;三是赔偿实际损失,涵盖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比如房屋市场价差带来的损失。

违约金金额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购房者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增加;若约定的违约金远高于实际损失,开发商也可请求适当减少。

2026-01-09 12:10:10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开发商解除买卖合同的赔偿需分情况处理,合法解除无需赔偿,违约解除应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若开发商因不可抗力等法定免责事由合法解除合同,一般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但需及时通知购房者并提供相关证明。若开发商违约解除合同,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赔偿方式包括三种,一是返还购房者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弥补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二是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三是赔偿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如房屋差价损失等。此外,若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实际损失,购房者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增加;若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开发商可请求适当减少。如果遇到开发商解除买卖合同的情况,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明确自身合法权益及后续处理方向。

2026-01-09 10:32:44 回复
咨询我

开发商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赔偿责任需依据解除合同的具体原因确定,合法解除时无需承担赔偿责任,违约解除时则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给予赔偿。

1.合法解除的情形及处理。若开发商因不可抗力等法定免责事由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而解除,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但需及时向购房者告知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保障购房者的知情权与后续权益处理的便利性。

2.违约解除的赔偿原则。若开发商因自身违约行为解除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需结合合同约定及购房者实际损失综合确定,确保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3.具体赔偿方式。一是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补偿购房者已支付资金的回笼需求及相应利息损失;二是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若约定金额与实际损失不符,可通过法律途径请求调整;三是赔偿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如房屋市场差价等因合同解除产生的合理损失。

2026-01-09 10:25:17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开发商解除买卖合同的赔偿需根据解除原因确定责任。若开发商基于法定免责事由合法解除合同,如遭遇不可抗力等导致无法履行合同义务,一般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2)若开发商违约解除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方式通常包括三种:一是返还购房者已支付的购房款及相应利息,保障购房者资金回笼及利息损失补偿;二是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若合同中有明确约定金额或计算方式,直接依约执行;三是赔偿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例如房屋差价损失等。

(3)违约金数额可依法调整。若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实际损失,购房者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增加;若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开发商可请求适当减少。

提醒:
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时应明确约定开发商解除合同的情形及违约责任条款,遭遇开发商解除合同后需先确认解除原因是否合法,必要时咨询专业人士分析赔偿事宜。

2026-01-09 09:02:19 回复

您好,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甲方: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编号为:的《北京市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北京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下称“该契约”)。现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1.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及条件与乙方处理相关事宜,依该契约的约定,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双倍定金、已付房价款及相应利息共计人民币元,除尚未归还之银行贷款外,甲方需向乙方实际支付人民币元。银行贷款部分款项共计元由甲方年月日直接返还予贷款银行,并向乙方提供银行的收据,做为乙方与银行解除借款合同的依据。2.双方同意甲方按照下列期限,分期将除银行贷款部分外的购房款直接支付给乙方:(1)年月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计元直接返还款项。(2)年月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计元直接返还款项。(3)年月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计元直接返还款项。(4)年月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计元直接返还款项。(5)年月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计元直接返还款项。(6)年月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款项计元,以及交付返还全部银行贷款后银行所提供的收据。3.乙方如系以银行抵押贷款方式支付部分房价款的,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该契约正式注销之日,每月应向贷款银行支付的抵押贷款月均还款(下称“月均还款”),由甲方支付,乙方给予必要的配合,且乙方无须再向甲方归还。4.甲方按本协议第2条第(6)款约定执行完毕后,双方另行签订解约协议解除该契约。自该契约解除后,乙方不再对该契约项下的房屋及其相关建筑享有任何权利,甲方有权另行处置该契约项下房产。在该契约解除之前,如果乙方不再要求退房、解约的,可与甲方另行协商。5.甲方向乙方支付全款计元之后,并且双方签订解除该契约的文件生效后,乙方应授权甲方至北京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下称“房地局”)办理该契约注销登记手续之全部所需文件(包括签署递交房地局的解约协议、返还甲方开具的付款票据和合同等)。6.甲乙双方同意该契约之注销登记手续于甲方向乙方支付完毕全部直接返还款项后15日内办理。7.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后甲方向乙方所支付首批还款计元到达乙方账户开始生效,壹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持叁份。甲方:乙方:代表:代表:年月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有关规定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商品房买受人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行使解除权,解除与开发商之间的买卖合同:按照《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按照《解释》第八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此外,买受人还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按照《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按照《解释》第九条第二项规定,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按照《解释》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按照《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按照《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如何解除1、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指在商品房预售之后,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户型、空间尺寸、朝向、整体环境等。开发商应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开发商不得擅自变更。如经规划部门批准、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开发商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开发商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2、商品房面积误差过大:指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约定面积与进行产权登记的实际面积产生误差。有约定从之。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购房者有权选择退房。开发商应当在购房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购房者已付清的房价款退还给购房者,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3、商品房套型误差:指按套(单元)计价的商品房,开发商应当在合同中附所售房屋的平面图,平面图应当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商品房,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购房者可以退房或者与房产商重新约定总价款,购房者退房的,由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九条)4、贷款申请未获批准:指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一方原因未能订立担保贷款合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可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未能订担保贷款合同导致买卖合同不能履行,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卖方应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定金返还买方。(“解释”23条)5、开发商迟延交楼:指开发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交楼时间交付。购房者与开发商应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明确约定交楼时间,若开发商未能在约定期限交付,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依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支付延期违约金。经催告三个月仍未履行,一方可解除合同,但约定优先。没有约定,经催告,解除权行使合理期限:三个月。解除权消灭期限: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解除权的,解除权消灭,包括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解释”第十五条)构成根本违约的迟延履行:1.约定不接受迟延履行。2.履行期限构成合同的必要因素,超过期限履行将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经济利益。3.继续履行不能得到合同利益。6、商品房质量问题:指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应当是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如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购房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购房者应先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如果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开发商应当办理退房手续,返还购房款,并应就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给购房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解释”第十二条)7、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质量缺陷无法修理、替换、降价的方法予以补救,或补救成本过高。(“解释”第十三条)8、欺诈性质:(1)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或出卖给第三人,或隐瞒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一房二卖)、或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解释”第九条)(2)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一房二卖),导致购房者无法取得房屋,购房者也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解释”第十条)9、延迟办理房产证:指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解释”第十九条)10、其他情况:主要指所购买的商品房因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而无效,如因司法机关依法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商品房权利的;属于共有房产,签订购买协议未经过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11、开发商可以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情形主要是指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开发商可以解除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提示:解除权行使期间:《解释》第十五条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这是对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的规定。解除权行使的期限,适用法定期限和约定期限,性质属于除斥期间,即法律规定解除权于存续期间届满之时而消灭的期间。与诉讼时效不同不,除斥期间的效果是权利不能行使,诉讼时效的效果是失去胜诉权。诉讼时效可以中断,除斥期间仅为权利的法定存续期间,不能中断。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