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明自身抚养能力与条件:准备工资流水证明稳定经济收入,提供房产证或租房合同证明良好居住环境,提供工作时间表、子女教育相关资料等证明有时间陪伴和教育子女。
(二)证明与子女共同生活有利其成长:收集长期照顾子女的记录,如学校接送记录、医疗就诊陪同记录等,还可找邻居、老师等提供亲子关系亲密的证人证言。
(三)子女已满八周岁的情况:让子女书写愿意随自己生活的书面材料,或进行录音录像等。
(四)证明对方不利于抚养子女:收集对方患病的诊断证明、虐待遗弃的报警记录、赌博吸毒的处罚记录、不支付抚养费的转账记录等。
(五)不满两周岁子女:母亲若无不宜抚养情形,可强调自己能给予婴儿更好的照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结论:起诉人争取子女抚养权要围绕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举证,不同年龄段子女举证重点有别,主张需靠有效证据支撑。
法律解析:根据民法典,起诉人争取抚养权时,需多方面举证。对于自身,要证明有稳定经济收入、良好居住环境、能陪伴子女且有教育资源等适宜抚养的能力与条件;证明与子女共同生活更利于其身心健康,像长期照料、亲子关系好;子女满八周岁的,要提供其愿意跟随生活的证据。同时,可举证对方有不利于抚养的情况,如患病、有不良行为、不尽义务等。不满两周岁子女原则上由母亲抚养,除非母亲不宜抚养。总之,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只有证据充分,才能在争取抚养权时符合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裁判原则。若大家在争取子女抚养权方面有疑问或需要法律帮助,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1.起诉人争取子女抚养权要围绕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举证,需从自身适宜抚养、与子女共同生活有利、对方不适宜抚养等方面提供证据,同时要遵循民法典规定。
2.解决措施和建议:
-收集能证明自身有稳定经济收入的材料,如工资流水、工作证明;准备证明良好居住环境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记录陪伴子女和利用教育资源的情况。
-整理长期照料子女的记录,如日常生活开销凭证、接送孩子记录等,收集能体现亲子关系亲密的照片、视频等。若子女已满八周岁,让子女出具愿意随自己生活的书面声明。
-收集对方不利于抚养子女的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警方出警记录、社区证明等。
-若子女不满两周岁,母亲要证明自己不存在不宜抚养的情形,若父亲主张抚养权,收集母亲不宜抚养的证据。
1.起诉人若要争取子女抚养权,要依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来举证。自己得证明有合适的抚养能力和条件,像有稳定收入、好的居住环境、有时间陪孩子,还有能提供教育资源等。
2.要说明和自己一起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成长更有利。比如长期负责子女日常生活照料,和子女关系亲密等。要是子女满八周岁了,得拿出子女明确表示想跟自己生活的证据。
3.可以指出对方有不适合抚养子女的情况,例如有严重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虐待遗弃子女、有赌博吸毒等不良习惯、不履行抚养义务等。
4.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不过母亲有不适合抚养情形的除外。这些主张都要按照民法典规定,用有效的证据来支持,这样才能符合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裁判原则。
法律分析:
(1)起诉人争取子女抚养权,要围绕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举证。证明自身有适宜抚养的能力和条件很关键,稳定经济收入能保障孩子生活,良好居住环境利于成长,充足陪伴时间和优质教育资源对孩子发展有益。
(2)证明与子女共同生活更有利其身心健康成长也不容忽视。长期照料子女、亲子关系亲密,能让孩子在熟悉且有爱的环境中成长。
(3)若子女已满八周岁,其意愿很重要,需提供子女愿意随自己生活的证据。
(4)还可举证对方不利于抚养子女的情形,如重大疾病、不良行为、不尽抚养义务等,以此突出自己抚养的优势。对于不满两周岁子女,一般由母亲抚养,但母亲有不宜抚养情况除外。
提醒:
争取抚养权需提供真实有效证据,不同案情证据要求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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