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严格按照授权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来界定,简要说明可起到辅助解释作用。
(二)判断被控侵权产品与授权外观设计产品的种类,只有种类相同或相近时,才继续对比外观。
(三)对比两者整体视觉效果,按照一般消费者的认知水平和能力判断是否相同或近似,无实质性差异则近似侵权,完全一致则相同侵权。
(四)被控侵权人可提出现有设计抗辩,若使用的是申请日之前公开的现有设计,则不构成侵权;也可进行合法来源抗辩,能免除赔偿责任,但要停止侵权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结论:
企业外观专利侵权判定关键看被控侵权产品是否落入保护范围,可从确定保护范围、对比产品种类、对比整体视觉效果判断,被控侵权人可进行现有设计抗辩和合法来源抗辩。
法律解析:
企业外观专利侵权判定依据专利法,先以授权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确定保护范围,简要说明辅助解释。只有被控侵权产品与授权外观设计产品种类相同或相近时,才对比外观。对比整体视觉效果以一般消费者认知为标准,无实质性差异构成近似侵权,完全一致构成相同侵权。同时,被控侵权人若能证明使用的是申请日之前公开的现有设计,不构成侵权;有合法来源可免除赔偿责任,但要停止侵权。在实际中,外观专利侵权判定较复杂,若企业遇到相关问题,不同情况的法律适用可能有别。若你在企业外观专利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法律建议。
1.企业外观专利侵权判定核心在于判断被控侵权产品是否落入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范围,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2.具体判定步骤如下:
-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以授权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为准,简要说明可起到辅助解释作用。
-判断被控侵权产品与授权外观设计的产品种类是否相同或相近,只有在种类相同或相近的情况下,才需要进一步对比外观。
-对比两者的整体视觉效果,以一般消费者的认知水平和能力为标准。若整体视觉效果无实质性差异,构成近似侵权;若完全一致,则构成相同侵权。
3.被控侵权人的抗辩途径:
-提出现有设计抗辩,若其使用的设计属于申请日之前公开的现有设计,则不构成侵权。
-进行合法来源抗辩,这种情况下虽可免除赔偿责任,但需停止侵权行为。
4.建议企业:
-在设计产品外观时,进行充分的专利检索,避免使用可能侵权的设计。
-若遭遇侵权指控,及时收集证据,考虑运用现有设计抗辩或合法来源抗辩维护自身权益。
-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意识,建立完善的专利管理体系。
1.企业外观专利侵权判定要按照专利法相关规定来进行,关键是看被控侵权产品是否在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内。
2.先明确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授权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为准,简要说明能起到辅助解释的作用。
3.接着判断被控侵权产品和授权外观设计的产品种类是否一样或相近,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需要进一步对比外观。
4.然后对比两者的整体视觉效果,以普通消费者的认知和能力为标准,判断是否相同或近似。如果整体视觉效果没太大差别,就构成近似侵权;完全一样则构成相同侵权。
5.被控侵权人可以提出现有设计抗辩,如果其使用的设计在申请日之前就已公开,那就不构成侵权。
6.提出合法来源抗辩能免除赔偿责任,但必须停止侵权行为。
法律分析:
(1)企业外观专利侵权判定关键在于被控侵权产品是否落入保护范围。先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以授权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为准,简要说明可辅助解释。
(2)判断被控侵权产品与授权外观设计产品种类是否相同或相近,只有种类相符时才进一步对比外观。
(3)对比两者整体视觉效果,以一般消费者认知水平和能力为标准。整体视觉效果无实质性差异构成近似侵权,完全一致则为相同侵权。
(4)被控侵权人有抗辩途径。提出现有设计抗辩,若使用设计属申请日之前公开的现有设计则不侵权;合法来源抗辩可免除赔偿责任,但要停止侵权行为。
提醒:企业在生产产品时应做好专利检索,避免侵权风险。若面临侵权指控,可结合自身情况考虑抗辩途径,建议咨询专业人士以确定最佳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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