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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杰,天津元讼律师事务所主任,律所创始合伙人。左杰律师有14年的司法工作经历,2018年辞职后专职刑辩律师。自2020年执业以来承办的刑事案件多取得良好结果,如崔某某诈骗案,当事人羁押700余天后获得存疑不起诉。张某涉恶案件、刘某涉恶案件均成功“摘帽”,其中刘某一案中公安机关认定九起犯罪事实,经过辩护,最终法院仅认定三起犯罪事实。左杰律师团队现有成员四名,以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办案经验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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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唆使他人犯罪如何认定

胡* 江苏-盐城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6.01.06 03:00:03 474人阅读

刑法唆使他人犯罪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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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教唆犯的主观认定需具备教唆他人犯罪的故意,即明知自身教唆行为会引发他人产生犯罪意图并实施犯罪,仍希望或放任该结果发生。

(2)客观上需存在教唆行为,通过劝说、利诱、威胁等方法,促使原本无犯罪意图的人产生犯罪意图,或让犯罪意图不坚定的人坚定实施犯罪。

(3)教唆对象需满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条件,若教唆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犯罪,教唆者将被认定为间接正犯而非教唆犯。

(4)教唆犯的处罚需依据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起主要作用的按主犯处罚,起次要作用的按从犯处罚;此外,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重处罚。

提醒:
教唆他人犯罪属于违法行为,一旦构成教唆犯需承担相应刑事责任,教唆未成年人犯罪会面临更严厉的处罚,遇到教唆行为应坚决拒绝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

2026-01-06 07:39: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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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教唆行为的边界,避免实施可能构成教唆的行为。日常生活中不要通过劝说利诱威胁等方式,让原本没有犯罪想法的人产生犯罪意图,或者强化他人不坚定的犯罪意图。这类行为可能会让自己成为教唆犯,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二)注意教唆对象的刑事责任能力。如果对方是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比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此时教唆他们犯罪,不会被认定为教唆犯,而是会被直接当作犯罪的实施者处理,承担更重的责任。

(三)了解教唆犯的处罚规则。一旦被认定为教唆犯,会根据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来处罚。如果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会按主犯处理;起次要作用则按从犯处理。另外,如果教唆的是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会被从重处罚,要特别避免此类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026-01-06 06:58: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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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他人实施犯罪行为会构成教唆犯,认定时需看主观上是否有明确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言行会促使他人产生或坚定犯罪意图,仍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出现。

客观上需存在具体教唆行为,比如通过劝说、利诱、威胁等方式,让原本无犯罪想法的人萌生犯罪念头,或让犯罪意愿不坚定的人下定决心实施犯罪。

教唆对象需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若教唆无此能力的人犯罪,教唆者会被视为直接实施犯罪的主体。

教唆犯的处罚依据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起主要作用按主犯处罚,次要作用按从犯;教唆未满十八周岁者犯罪,需从重处罚。

2026-01-06 06:43: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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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唆使他人犯罪构成教唆犯,需满足主客观条件,且需依据其作用及对象情况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法律解析:
根据刑法规定,教唆犯的认定需同时具备主观和客观要件。主观上,教唆者需具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故意,即明知自身教唆行为会导致他人产生或坚定犯罪意图并实施犯罪,仍希望或放任该结果发生。客观上,需实施教唆行为,通过劝说利诱威胁等方式,使原本无犯罪意图的人产生犯罪意图,或使犯罪意图不坚定的人坚定犯罪意图。教唆对象需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若教唆无刑事责任能力者犯罪,则构成间接正犯。处罚方面,教唆犯应根据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处罚,起主要作用的按主犯处罚,起次要作用的按从犯处罚;此外,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从重处罚。若你遇到涉及教唆犯罪的相关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指导。

2026-01-06 04:54: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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唆使他人犯罪在刑法上构成教唆犯,其认定与处罚需综合考量主观故意、客观行为、教唆对象等多方面要素,同时需根据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及特定情形确定具体处罚标准。

1.教唆犯的认定需满足主观与客观两方面条件。主观上,教唆者需具备教唆他人犯罪的故意,即明知自身教唆行为会促使他人产生或坚定犯罪意图并实施犯罪,仍希望或放任该结果发生。客观上,需实施教唆行为,通过劝说利诱威胁等方式,使原本无犯罪意图的人产生犯罪意图,或让犯罪意图不坚定的人坚定犯罪决心。

2.教唆对象需符合法定条件。教唆对象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若教唆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实施犯罪,教唆者将被认定为间接正犯,直接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3.教唆犯的处罚需依据具体情况确定。教唆犯应根据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起主要作用的按主犯处罚,起次要作用的按从犯处罚。此外,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依法应从重处罚。

2026-01-06 03:57:24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对于教唆犯应当如何认定1、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所教唆的罪定罪,而不能笼统地定为教唆罪,如教唆他人犯抢劫罪的,定抢劫罪;教唆他人犯放火罪的,定放火罪。如果被教唆的人将被教唆的罪理解错了,实施了其他犯罪,或者在犯罪时超出了被教唆之罪的范围,教唆犯只对自己所教唆的犯罪承担刑事责任。2、对于间接教唆的也应按教唆犯处罚。间接教唆是指教唆教唆者的情况。例如,甲教唆乙,(让)乙教唆丙实施抢劫罪,甲的行为便是间接教唆。对于间接教唆,也应按教唆犯处罚,即按照所教唆的罪定罪。因为“教唆他人犯罪的”是教唆犯,教唆行为本身也是犯罪行为,故教唆他人实施的,仍然是教唆犯。3、当刑法分则条文将教唆他人实施特定犯罪的行为规定为犯罪时,对教唆者不能依所教唆的罪定罪,而应直接依照刑法分则的规定定罪,不再适用刑法总则关于教唆犯的规定(参见刑法第104条第2款)。教唆犯是什么意思教唆犯是指以授意、怂恿、劝说、利诱或者其他方法故意唆使他人犯罪的人。成立教唆犯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教唆犯所教唆的对象(即被教唆的人)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否则不成立教唆犯,而成立间接正犯。例如,乙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且精神正常,如果甲教唆乙,甲便是教唆犯;如果甲教唆乙盗窃,甲则是间接正犯(刑法第17条第2款)。2、必须有教唆行为。教唆行为的实质是引起他人的犯罪故意。如果教唆行为引起了被教唆人的犯罪故意,被教唆人进而实施了被教唆的犯罪行为,则教唆行为与被教唆人的犯罪行为构成共同犯罪;如果教唆犯实施了教唆行为,但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则教唆犯与被教唆的人不成立共犯,但教唆犯仍然应当承担刑事责任。(1)教唆行为的形式没有限制,既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还可以是示意性的动作。教唆行为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劝告、嘱托、哀求、指示、利诱、怂恿、命令、威胁、强迫,等等。但如果威胁、强迫达到了使被教唆人丧失意志自由的程度,则成立问接正犯。(2)教唆行为必须是唆使他人实施较为特定的犯罪的行为,让他人实施完全不特定的犯罪的,难以认定为教唆行为。但是,只要所教唆的是较为特定的犯罪,即使该犯罪的对象还不存在,而是以出现对象为条件的,也不失为教唆行为。(3)教唆行为的成立不要求行为人就具体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手段等作出指示。3、必须有教唆故意。教唆犯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不可能成立教唆犯。一般来说,教唆犯认识到自己的教唆行为会使被教唆人产生犯罪故意进而实施犯罪,认识到被教唆人实施的犯罪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希望或者放任被教唆人实施犯罪行为及其危害结果的发生。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一、对象条件教唆犯的对象是特定的、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教唆犯的教唆对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教唆对象必须是特定的。(2)教唆的对象必须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教唆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者不具有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实施犯罪的,不构成共同犯罪,应对教唆行为人以间接正犯(实行犯)论处。(3)必须是本来没有犯所教唆之罪意图的人。已经有犯所教唆之罪意图的人不能成为教唆对象。如果行为人明知他人已有实施某种犯罪的意图,而为其出主意,撑腰打气,壮胆助威,坚定其犯罪意图,使其实施犯罪,不能认定为教唆犯,而应认定为帮助犯。二、客观条件教唆犯的客观方面必须有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教唆行为的认定中,主要应当注意以下四个方面:(1)教唆行为的内容必须是某种犯罪行为。如果是教唆他人实施其他一般违法行为,则不能成立教唆犯。(2)教唆行为的方式具有多样性。既可以是口头教唆,也可以是书面教唆,还可以是通过打手势、使眼神等形体语言进行教唆。具体来讲,可以是以金钱、财物、女色等利益引诱他人犯罪,可以是以嘲弄、蔑视、侮辱等手段他人犯罪,可以是以实施暴力、揭发隐私、毁坏财物等胁迫他人犯罪,可以是利用封建唆使他人犯罪,等等。(3)间接故意教唆和直接故意教唆对客观方面的要求有所不同。在直接故意教唆的情况下,只要行为实施了教唆行为,不要求被教唆的人实施被教唆的犯罪。被教唆的人实施了被教唆的犯罪的,成立共同犯罪之教唆犯;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实施所教唆的犯罪的,教唆者构成的教唆犯。在间接故意教唆的情况下,不仅要求行为人实施了教唆行为,还要求被教唆的人实施了被教唆的犯罪,如果被教唆者没有实施所教唆的犯罪的,不构成犯罪。三、主观条件教唆犯在主观方面必须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故意。具体包括以下几点:(1)从具体的罪过形式上来讲,教唆犯一般是直接故意,但也不排除间接故意的可能性。(2)从认识因素上讲,行为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使一定的人产生某种犯罪的意图,并进而实施该种犯罪。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这种认识,不构成教唆犯。(3)从意志因素上讲,行为人对他人实施犯罪以及危害结果的发生,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一、教唆犯应如何认定1、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所教唆的罪定罪,而不能笼统定教唆罪如教唆他人犯抢劫罪的,定抢劫罪;教唆他人犯放火罪的,定放火罪。如果被教唆的人将被教唆的罪理解错了,实施了其他犯罪,或者在犯罪时超出了被教唆之罪的范围,教唆犯只对自己所教唆的犯罪承担刑事责任。2、对于间接教唆的也应按教唆犯处罚间接教唆是指教唆教唆者的情况。例如,甲教唆乙,(让)乙教唆丙实施抢劫罪,甲的行为便是间接教唆。对于间接教唆,也应按教唆犯处罚,即按照所教唆的罪定罪。因为“教唆他人犯罪的”是教唆犯,教唆行为本身也是犯罪行为,故教唆他人实施的,仍然是教唆犯。3、当刑法分则条文将教唆他人实施特定犯罪的行为规定为犯罪时对教唆者不能依所教唆的罪定罪,而应直接依照刑法分则的规定定罪,不再适用刑法总则关于教唆犯的规定(参见刑法第104条第2款)。二、教唆犯如何定罪1、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即在教唆犯与被教唆的人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下,以及被教唆的人虽然没有犯被教唆的罪,但在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教唆他人犯罪因而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下,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主次作用来处罚。如果起主要作用,就按主犯处罚;如果起次要作用,则按从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2、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这是因为选择不满18周岁的人作为教唆对象,既说明行为人的主观恶性严重,又说明教唆行为本身的腐蚀性大,社会危害性严重,理应从重处罚。此外,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也是上述规定的政策理由。所应注意的是,对“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这一规定,应根据教唆犯的成立条件以及刑法第17条的规定进行理解。3、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罪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种情况在刑法理论上称为教唆未遂。“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通常包括以下情况:被教唆的人拒绝教唆犯的教唆;被教唆的人虽然接受教唆,但并没有实施犯罪行为;被教唆的人实施犯罪并不是教唆犯的教唆行为所致;被教唆的人虽然实施了犯罪,但所犯之罪的性质与教唆犯所教唆之罪的性质完全不同。在上述情况下,教唆行为并没有造成危害结果,故对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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