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诉讼保全担保中保证金数额由法院依案件具体情况确定,依据相关规定,一般不超请求保全数额或争议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三十,这只是上限,法院会结合申请人资信、保全风险等因素调整。同时,诉讼保全担保形式多样,不限于保证金,还有保险公司的诉讼保全责任保函、不动产抵押、动产质押等合法形式。在特定情形下,如追索赡养费、劳动报酬案件或保全错误风险低的案件,法院可减少担保数额或免除担保。
2.解决措施和建议:
-申请人应主动向法院提供自身资信状况等相关材料,以便法院合理确定担保数额。
-若符合特定情形可减少或免除担保,申请人应及时向法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据。
-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担保形式,若缺乏资金可考虑其他合法担保形式。
1.诉讼保全担保的保证金数额由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来定。按照相关解释,担保数额通常不超请求保全数额的30%;若申请保全的财产是争议标的,那担保数额不超争议标的价值的30%,这只是上限,法院会结合申请人信用状况、保全风险等因素进行调整。
2.诉讼保全担保不只有交保证金这一种形式,还可以用保险公司出的诉讼保全责任保函、不动产抵押、动产质押等合法方式。
3.在一些特定情况下,比如追索赡养费、劳动报酬的案件,或者案件事实清晰、保全错误风险小的,法院可以同意减少担保数额或者免除担保。
法律分析:
(1)诉讼保全担保中保证金数额由法院依案件具体情况确定,通常担保数额不超请求保全数额或争议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三十,此为上限。
(2)法院会综合申请人资信状况、保全风险等因素对担保数额进行调整。
(3)诉讼保全担保形式多样,不限于保证金,还包括保险公司的诉讼保全责任保函、不动产抵押、动产质押等合法形式。
(4)在追索赡养费、劳动报酬等特定案件,或案件事实清楚、保全错误风险低的情况下,法院可减少担保数额或免除担保。
提醒:不同案件情况不同,诉讼保全担保的具体要求和数额也有差异。建议遇到此类问题时,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在考虑诉讼保全担保保证金数额时,可先预估请求保全数额或争议标的价值,按不超过百分之三十准备保证金,但最终由法院依案件情况确定。
(二)若自身资信状况良好、保全风险低,可向法院说明情况,争取调整担保数额。
(三)除保证金外,可选择保险公司出具的诉讼保全责任保函、不动产抵押、动产质押等合法担保形式。
(四)若案件属于追索赡养费、劳动报酬等类型,或事实清楚、保全错误风险低,可申请减少担保数额或免除担保。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责令申请保全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申请保全的财产系争议标的的,担保数额不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三十。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情况特殊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处理。财产保全期间,申请保全人提供的担保不足以赔偿可能给被保全人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其追加相应的担保;拒不追加的,可以裁定解除或者部分解除保全。
结论:
诉讼保全担保保证金数额由法院依案确定,一般不超请求保全数额或争议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三十,担保形式多样,特定情形可减或免担保。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诉讼保全担保中保证金数额通常有上限标准,即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或争议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三十,但这并非绝对,法院会综合申请人资信状况、保全风险等因素进行调整。同时,诉讼保全担保形式丰富,不局限于保证金,保险公司的诉讼保全责任保函、不动产抵押、动产质押等都是合法形式。在一些特殊案件中,如追索赡养费、劳动报酬的案件,或者案件事实清晰、保全错误风险低时,法院有权准许减少担保数额甚至免除担保。如果大家在诉讼保全担保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